吉林省环境保护厅林业厅联合发文推进全省林业行业系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15.04.2016  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吉林省林业领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吉林省绿色发展,吉林省环保厅和林业厅联合发文,就推动林业行业系统生态环境质量管理改善提升提出指导意见。

一是要努力把林业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纳入工作大局之中

从目前情况看,污染源已遍及全社会,涉及到各行各业、家家户户,“人人都是污染源,户户都有污染物”,我们面临着亟需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全面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加强林业行业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既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全省林业和环保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始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为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吉林、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推动林业行业系统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工作,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坚持以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为核心,环境保护部门和林业部门共同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湿地、沙地等生态系统修复工作,增强林业向社会提供优美环境、清新空气、清洁水源、宜人气候等生态产品的能力。同时加强本行业系统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的日常管理,着力推进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生态保护和固体废物处置等工作,达到“七分监测管理、二分治理、一分强制”。努力实现“大气清洁做到企业达标排放、水体清洁做到污水入网处理、固废处置全程封闭运存、生态保护平衡补偿”的工作目标,切实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三是积极推动林业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基层有效落实

做好林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心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活力源泉也在基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各县(市、区)主体作用,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把工作有效落实到基层。二要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范畴。三要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倡导新风。四要相互支持,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