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9.05.2014  17:10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单广宁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总结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3年工作。 一、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反腐倡廉建设精神,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012年,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全年共组织开展专项检查20余次。配合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第五督查组、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检查组、建设部质量督查组等分别对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及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9个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分别对全省2012年住房保障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力度,配合国家发改委稽查办对永登县、临夏市危房改造及全省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州)建设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管理、退出等制度,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深入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利用监管平台,对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实施动态核查,在资质审批中实现部门联动,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有严重违规的企业,在资质申办、申级中予以限制,有效实施了对建筑市场动态的监管和信息共享。加强对招投标环节监管,规范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五公开”、专家评标、企业信用档案、招标项目社会监督、举报投诉处理和内部管理等22项制度。在对建工程项目拉网式检查中,共检查各类建设项目132项,建筑面积共计348万平方米。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工程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等手段,促进了建筑安全质量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多次组织力量,对承担的总投资为8.93亿元的9个舟曲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建立了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把关、财务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审查的机制,确保了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市(州)建设局积极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共计检查工程项目875项,涉及企业527家,检查中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6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90份,注销企业资质2家,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 (三)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 组织、配合国家相关部委先后8次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兰州市试点项目贷款和回收情况、涉险资金清收情况、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会同相关厅局先后2次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专项治理工作四项内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已清欠回收违规项目贷款21468万元,清收率达到100%。各市(州)按照规定,设立了管理中心,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各中心和分中心及所属的管理部门大多数实行了“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制度。 (四) 大力推进 效能风暴行动。 厅党组立足于早行动、早安排、早部署,召开了由全省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园林局长及厅机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效能风暴行动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省建设厅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省建设厅开展效能风暴行动考核办法(试行)》、《省建设厅开展效能风暴行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紧紧围绕打好“五大攻坚战”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加强监管,优化和再造了行政审批流程,清理、取消、调整、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前保留行政许可12项。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各类审批由20日缩短为14日。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报审,制定了行政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完成2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制定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管理制度。全省建设系统通过集中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履职能力、效能建设有了很大转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 (五) 认真开展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建设厅《实施方案》要求,从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入手,认真梳理岗位工作职责,查找岗位廉政风险。截至目前,共梳理职权目录41项,排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324 个。其中确定高等级风险36个、中等级风险106个、低等级风险182个。几年来,我厅在建设系统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勇于创新,不断进取,注重运用信息技术和发挥科技防控高效精准的优势,研发的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和全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有效遏制了各类腐败问题的发生,已经成为全省建设系统预防腐败的有力抓手。 (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制定了《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建设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甘肃省建设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甘肃省建设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资质审批、规划审批、房地产市场、专项资金、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和建设系统案件专报、案件通报以及案件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8人,任前廉政谈话16人。各市(州)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有力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七)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建立了建设系统案件专报、案件通报和案件办理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专人报送、专人管理。对群众的举报信件、上级的批转信件,及时核实,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交待。2012年,收到信访举报2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据全省建设系统上报违纪违法情况统计,全省建设系统违纪违法案件4 起,涉案 10 人,10人受到刑事处罚,5人被开除党籍。案发部位主要集中在房地产管理部门。 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手抓坚决惩治,一手抓有效预防。 二、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1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任务繁重而艰巨,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推动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新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实际,制定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坚定理想信念,以党章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二)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及《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处理。继续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结合案件查办开展警示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三)认真 开展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 监督检查, 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继续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建设环节,检查任务分解、项目开工、工程质量、资金安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竣工情况;在分配环节,检查建立保障对象收入、资产审核协作机制建设情况及准入审核、分配公示公开情况;在管理环节,检查保障对象资格动态审查、退出机制建设和社区公共服务情况。严厉查处建设管理、配售配租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省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目标的落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步伐。 (四)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认真贯彻执行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各项政策规定,在贷款资金安全、投向,贷款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工程质量、资金回收和监管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对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的查处力度,严格清理和纠正不建不缴、少缴漏缴以及骗提、骗贷等危害资金安全的行为。加快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全省23个中心和分中心实时的动态监管。 (五)巩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成果,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深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和《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进一步推进“阳光规划”,严肃查处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严格资质资格审批,改进审批制度和审查方式,推进网上申报和电子评审。严厉查处虚假申报资质、资质挂靠、违规招投标、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开展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执法检查,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 (六)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监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房屋征收中腐败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进阳光征收。同时,加强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行业的行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维护群众权益。 (七)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经验交流会精神,稳步推进全省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廉政风险防控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针对突出问题制定管用、好用的制度措施,努力在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城乡规划、住房公积金、市政公用等重点领域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重点关注具有行政审批权、资金管理权、公共管理权、执法处罚权的部门和单位。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贪污贿赂、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谋取非法利益和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在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市政公用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群众、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扎实做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服务建设事业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