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工商局“五项措施”推进《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

30.10.2014  19:17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五部规章实施后,城关区工商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门成立贯彻实施《条例》及配套规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五项措施”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该局结合登记办照、日常监管工作,利用各登记大厅窗口和兰州工商网,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内容,并印发宣传材料20000份,上门为企业进行详细解读,将公示平台网址制作成“温馨提示”张贴在办事窗口,帮助企业提高对网上年报信息公示的认知,引导参报企业进行网上年报,指导企业正确使用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传到位、入耳入心。

二是加大窗口注册人员培训力度。 该局紧紧围绕企业年报、抽查监管、信用体系等改革内容,采取集中培训讲解与分组学习讨论,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局及27个工商所、九州分局分别举办学习培训班30余期,参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参训人员包括科、所长,从事登记注册和监管干部及企业人员。该局要求窗口人员能够正确、及时解答办事群众的相关问题和疑惑。同时,安排业务骨干先知、先练,指导、协助企业完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做到早学习、早熟悉、早筹备、早见效。 

三是加强企业数据库建设。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数据录入标准和规范,以及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要求,该局组织专人集中2个月对企业档案逐户逐项对照原始登记书式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和自查,查漏补缺。比对核实已录入的企业基本数据,对不规范的数据进行勘误、补录工作,共对28964条错误数据进行了修改,确保了企业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为实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加大后续监管力度。 该局以网上年报公示工作为契机,把服务与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规范,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以及消费安全、食品安全等涉及到前置许可企业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报告公示义务、或是申报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企业,将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五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该局把网上年报公示工作作为现阶段工作重点之一,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上下用心、细心、耐心的组织和落实好网上年报、信息公示工作,确保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