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13.11.2015  18:27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

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价格改革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今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价格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我们描绘了全面向纵深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新蓝图”。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的进程,不断取得新的重要进展。成效主要有5个方面。
        一是修订政府定价目录。作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新的《中央定价目录》。此次修订最突出地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大幅缩减定价范围。定价种类减少了46%;具体定价项目减少了80%。保留的20项定价项目中,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主管理的有13项,由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管理的有7项。另一方面是定价项目清单化。保留的20项定价项目均以清单化的形式列出,并明确了具体定价内容和范围。这是中央定价目录修订的情况。与此同时,新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很快完成。截至10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份完成定价目录修订工作,地方定价目录项目数量平均减少55%。
        二是电价改革稳步推进。今年年初,放开了跨区跨省电能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由深圳市和蒙西电网扩大到了五省(区),主要是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从10月1日起,蒙西电网正式施行新输配电价机制,这是我国第一个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测算、能够直接用于电力市场交易的省级电网独立输配电价,这就为“放开两头”、推进发电和售电价格市场化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目前,宁夏、云南、贵州输配电价试点方案已获批复,电网企业成本监审工作也顺利完成。
        三是阶梯价格制度顺利推进。突出表现在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目前,除新疆、西藏以外,其他省区市已全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29个省区市的321个城市已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16个省区市的67个城市已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四是清理收费、公布清单。在前期全面清理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的基础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中央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列入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主要包括:部分机场服务收费、渔港收费、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6项。列入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主要包括:船舶进出港靠离泊服务收费、港口设施保安费、货物港务费等3项。收费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
        五是完善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发布了修订后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调整了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价设置,相应调整了预警区域,完善了响应机制,目的就是要适应生猪生产和市场形势变化,努力缓解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发展。其他方面的价格改革就不一一列举了。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价,强化调控和监管能力建设,兜住民生底线,把价格改革向纵深推进,把监管和服务提高到新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加快制定实施方案。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起草推进价格机制改革专项行动计划,对明、后两年重点改革任务进行具体的安排。
        二是加快制定配套办法。推动修订《价格法》,研究制定或修订和规范政府定价和市场价格行为、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价格监测、反垄断执法等法规规章制度,完善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实现“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好”。
        三是加快建立上下联动机制。这就是要健全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改革任务的综合协调和协同推进,着力形成工作机制。
        四是抓住重点攻坚克难。下一步要重点在医疗、天然气、电力、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价格改革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新的成效。
        今年以来,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紧紧围绕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放管结合,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到今年10月底,全国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3.02万件,实施经济制裁98.01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21.66亿元,罚款71.56亿元,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4.79亿元。
        一是反垄断执法取得新进展。先后处理并公开曝光了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汽车领域达成垄断协议,以及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垄断案件,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是市场价格监管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了药品价格、涉企收费、环保电价、进出口环节收费以及景区门票价格等专项检查,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确保药品价格改革顺利推进,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