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全球形势变化和我国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秉持亲诚惠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完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十三五”时期是“一带一路”建设从起步到提速的关键阶段,必须全面准确深刻领会《建议》的要求,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扎扎实实的进展。
深刻认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要求
秉持亲诚惠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关乎多方利益,秉持什么理念和原则至关重要。在2015年博鳌亚洲论坛期间,习近平同志指出,“一带一路”建设秉持的是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包容的;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是沿线国家的合唱。“一带一路”建设不是要替代现有地区合作机制和倡议,而是要在已有基础上,推动沿线国家实现发展战略相互对接、优势互补。这一重要论述向世界表明:“一带一路”建设虽然是中国首倡,但它是开放包容、平等互利的;不是排他性的倡议,而是各国均可参与的“大合唱”;不是所谓新的“马歇尔计划”,而是推动沿线国家合作共赢和可持续发展的“高速路”。通过将“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的发展战略相对接,寻求最大公约数,扩大利益汇合点,打造命运共同体,实现各国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分享,将“一带一路”建成普惠共济与和平合作之路。这一理念和原则已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
完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政治生态迥异、利益诉求多元、国家间关系错综复杂。完善合作机制,包括建立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新合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和发挥好现有双边、多边合作机制的作用,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一是以国家高层互访为引领,形成深化合作的第一推动力。同时,广泛开展包括部门合作、地方合作在内的各级政府合作,构建多层次、多渠道政府间合作体系。二是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多边机制,依托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平台,促进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三是积极开展公共外交,发挥政党、议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与沿线国家政治团体的党际友好往来。充分调动智库、民间组织、媒体等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带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民间交往,增进沿线国家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
以企业为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额超过10000亿美元,占我国外贸总额的1/4。我国每年境外直接投资超过1000亿美元,已成为全球第三大对外投资国。我国企业具有参与国际投资合作的强烈愿望与实力,能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要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实行市场化运作,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商业原则开展项目合作,有利于发挥我国与沿线各国的比较优势,有利于促进各类资源和要素有序流动与合理配置,有利于激发各类企业的活力和潜力。政府应加强宏观谋划和统筹指导,为各类企业搭建合作平台,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化服务,推进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
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丰富对外开放内涵、完善对外开放格局具有深远意义。加快向西开放,发挥西北地区的新疆、陕西、甘肃、青海、内蒙古等地的区位、资源、人文优势,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发挥西南地区毗邻中南半岛、与东盟国家陆海相连的优势,打通海上连接东南亚、陆上连接印度洋的战略通道,并可与长江经济带形成互动。利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优势,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竞争。发挥中部地区腹地广阔、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联通东西、沟通南北,形成“一带一路”的腹地支撑。
准确把握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任务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国际大通道建设,共同建设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基础设施建设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目前,我国与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建设滞后,多数骨干通道存在缺失路段,不少通道等级低,通而不畅。部分跨境项目建设条件复杂,资金需求大,协调难度高。可在加强与沿线各国规划对接的基础上,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连接主要能源资源区块、重点产业集聚区,构建联通内外、安全畅通、绿色高效的国际大通道。紧扣重点战略方向,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骨架。着力促进“六路多港”建设,推动铁路、公路、水路、空路、管路、信息高速路“六路”互联互通,建设若干海上支点港口。突出重点,合力推进,加快实施一批标志性项目,推动形成早期收获成果。
加强能源资源合作,提高就地加工转化率。“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资源丰富,与中国在能源资源合作方面具有较好基础,未来合作前景十分广阔。要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不断完善合作机制,推进在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生产、运输、加工等全产业链方面的合作。与重点国家加强上下游领域合作,扩大就地加工规模,建设一批与资源优势相结合、绿色环保的油气化工、煤化工、钾肥、钢铁、有色等境外生产基地,提升就地加工转化率和资源国的深加工能力。合作开发水能、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资源,打造清洁能源合作样板。
共建境外产业集聚区,推动建立当地产业体系。深化产业投资和优势产能合作,契合沿线国家实现工业化的需要,也可以带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国各类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兴业,合作建设境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将我国的优势产能和沿线国家市场、资源等比较优势结合起来,帮助沿线国家发展特色产业。依托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经验、资金、技术、人才和高性价比装备等优势,支持沿线国家建立产业体系。
广泛开展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环保等领域合作,造福当地民众。坚持弘扬和传承古丝绸之路的友好传统,不断丰富“一带一路”建设的内涵,筑牢深化合作的民意基础。增加向沿线国家提供的政府奖学金名额,资助有关人员来华培训,开展合作办学。共同开发丝绸之路沿线古老璀璨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展不同类型、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合作。加强与沿线国家旅游合作,打造具有丝路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妇女、生态环保、扶贫减灾等领域合作。
加快共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开放多元共赢金融合作平台
“一带一路”沿线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远远超出当地资金供给能力,原有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资金不能满足其发展需求。同时,“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资金需求量大、回报周期长、涉及国家和币种多等特点,需要创新金融合作模式,打造金融合作平台,畅通投融资渠道,形成多层次、立体化、高效率的金融支持体系。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作为我国发起成立的金融机构,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新的引擎。建设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发挥丝路基金作用,并加强与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将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的融资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创始成员国已达50多个,覆盖亚洲、欧洲、非洲、大洋洲、美洲,充分反映了国际金融合作的需求和共识。丝路基金是一个开放的合作平台,目前规模为400亿美元,投资方除了中国人民银行,还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这些机构具有海外投融资经验,还可为基金的发展提供项目储备、人才、管理经验支持。目前,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均已按照市场化、国际化、商业化原则启动运作。
中国将继续秉持开放合作态度,支持中外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加强合作,积极稳妥推动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开展多边金融合作,进一步扩大与项目所在国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主权基金的合作,不断深化与其他国际金融机构、主权财富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保险公司、风险资本等的合作,汇聚沿线国家金融资源,吸引国际资金,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持续可靠的融资保障。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通过务实可行的举措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顺应时代潮流,前景广阔,符合参与国家的共同利益,有利于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和平发展繁荣,必将给沿线国家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