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

10.01.2017  19:35

省长林铎1月6日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科技特派员队伍结构,完善科技特派员的选聘及考核机制,切实把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充实到科技特派员队伍中。要积极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全面落实保障政策和待遇,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深入开展。

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甘办发〔2016〕50 号)的务实举措。2016年5月份以来,我厅在起草《实施方案》的过程中,多次召开座谈会,与全省科技特派员代表、基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讨论研究,补充、修改和完善。多次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意见建议,尤其是重点征求并吸纳了贫困县的意见建议,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实施方案》共三个部分26条措施。第一部分,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共6个方面的措施。第二部分,强化科技特派员支持措施,共8个方面的措施。第三部分,优化科技特派员管理机制,共12个方面的措施。

实施方案》突出三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强化政策保障,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合理收入。科技特派员服务科技型企业,或在所服务企业中担任职务,应当从企业中获得有偿服务报酬或股权、期权分红。科技特派员在农村或城市社区开展公益性技术服务,应当取得有偿服务报酬。这些措施解除了科技特派员的后顾之忧。

二是鼓励各类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除了基层科技人员外,鼓励引导中央在甘及省属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积极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服务于企业和地方科技创新。实施科技特派员精准扶贫创新创业行动专项、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等,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各类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优秀科技特派员在评聘职称时按相同级别的综合先进称号对待。建立科技特派员诚信体系和宽容失败机制。

三是突出我省的地方特色。鼓励发展国际科技特派员,支持国际科技特派员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将“三区”人才纳入科技特派员队伍管理,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券,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