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推行农村小学营养餐食堂供餐

16.04.2015  10:28

省教育厅消息,甘肃省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在全省农村中心小学以上规模学校实行学校食堂供餐。

甘肃省要求各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加快食堂建设,食堂管理要功能区分合理、设施设备实用,没有供餐条件的村小学或教学点可由中学或中心校食堂以送餐形式辐射供餐。

此外,各地要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日常管理工作。食堂从业人员的劳务报酬要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确保每生每天4元的膳食补助资金全部“”进学生嘴里。各地要充分发挥学校膳食委员会作用,落实校长陪餐制和食品留样制,并结合学生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订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和营养要求,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