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公开制度

16.03.2016  11:35

  从2月26日起, 甘肃 省开始实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这项制度实施后,全省生产企业(食品、药品及农业种植、养殖产品除外)统一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自行填报公开企业产品标准。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指企业将其所执行的产品标准在国家统一开放的企业产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公开所执行的产品和服务标准,供公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的具体内容包括企业自我承诺、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所执行的产品标准等。

  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不仅可以为企业“松绑”减负,而且简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收集、比对企业公开的产品标准信息,并进行监督,形成社会共治。同时,有利于充分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更好地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推动生产经营者建立质量诚信自律机制。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建立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是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甘肃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质监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服务企业发展、强化企业标准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企业应确保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应当对其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项制度实施后,对已公开声明的企业产品标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规定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将企业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企业失信记录,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