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八届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引领作用,根据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中技协字〔2016〕003号),我厅将遴选推荐一批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市场建设、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项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选第八届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现将此次推荐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与申报条件
1.项目奖
(1)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品牌,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业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的难点、热点和关键问题。
(2)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技术市场转化,经过二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为实体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作用。
2.集体奖
主要是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包括技术的买方、卖方和中介方,特别是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研发中心。
3.个人奖
主要是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优秀个人,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有关领域或有关方面的领军人物。
本届金桥奖实行突出贡献奖(由中国技术市场协会自行设置的金桥奖奖励基金配发奖金)和优秀奖两种奖励方式,并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具体奖金配置和优秀奖数量,视申报与专家评审结果而定,届时予以公示。
二、推荐名额
1.各市州科技局推荐项目奖、集体奖和个人奖各1项(名);
2.省技术市场协会推荐集体奖1项;
3.省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推荐个人奖各1名。
三、申报材料
1.凡申报本届金桥奖的项目、集体和个人,均应填写《第八届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申报表》(请登录中国技术市场信息港 www.ctm.org.cn “资料下载栏目”直接下载《申报表》)一份,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与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寄送省科技厅成果处备案,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500字的业绩摘要)。
2.申报材料必须字迹清晰,符合条件,内容真实。有关业绩包括突出贡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技术合同等应有证明材料。申报项目奖的必须有非本单位的同行专家推荐意见。凡不符合以上要求者,我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处
联 系 人:何建武
电 话:(0931)8885172 8885131
传 真:(0931)887732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甘肃省科技厅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