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甘肃省科技评价及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甘肃省科技评价及奖励评审专家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已全新开发,于2015年4月1日上线开通,原甘肃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系统同时停止使用。根据我省科技评价活动和科技奖励工作的需要,现向全省公开征聘专家,望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给予大力支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要求
(一)专家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办事公正,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服务于政府的科技评审评价工作;
2.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4.专业范围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宏观经济政策研究等领域。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专家优先入选:
1.两院院士;
2.博士生导师;
3.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4.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及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5.从事科技人才评价管理工作的副厅级以上管理类专家;
6.大型国有企业和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者、总工程师、高级技术人员;
7.熟悉项目经济评价、财务分析等工作的经济管理类专家。
二、征集和推荐方式
专家采取组织推荐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征集通过个人申报、所在工作单位审核、上级主管单位推荐和省科技厅汇总四个步骤,在推荐系统中操作完成。
推荐工作原则按照行业归口或属地化管理原则,工作单位通过归口管理部门或市(州)科技局推荐本单位专家,专家不能重复推荐。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主管部门、有关中央在甘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等为专家推荐单位,负责所辖单位的管理和专家推荐;专家所在工作单位负责本单位专家的管理和审核。
三、征集推荐流程
第一步:推荐单位打开推荐系统页面,选择登录类型为“推荐单位”,输入本单位密码进入系统;添加所辖工作单位名称,生成密码;将密码告知工作单位。
第二步:工作单位打开推荐系统页面,选择登录类型为“工作单位”,输入本单位密码进入系统;添加本单位专家,生成专家密码;将密码告知专家本人。
第三步:专家打开推荐系统页面,选择登录类型为“评审专家”,输入本人密码进入系统;填写本人信息后提交;
第四步:工作单位进入推荐系统审核专家提交信息,打印专家汇总表盖章后报推荐单位;
第五步:推荐单位进入推荐系统审查专家信息,打印专家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2015年4月28日前报省科技厅成果处。
四、有关事项说明
1.推荐系统网址为http://61.178.110.19/zjtj/,或通过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gsstc.gov.cn/)首页的“奖励推荐系统”进入,推荐系统具体操作见系统中“帮助”说明;
2.有意申报者请于4月21日前致电或电邮科研院科技处成果科,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工作人员在系统中生成专家登录密码后,专家打开推荐系统页面,选择登录类型为“评审专家”,输入本人密码进入系统,填写本人信息后提交。
联 系 人:马占军
联系电话:763115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