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城区街道食药监所四项举措推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信息平台建设

01.03.2016  16:40

去年以来,为推行食品经营主体动态监管,实现食品生产、采购、销售等环节有记录、可追溯、可监管,灵台县城区街道食药监所采取四项措施推动辖区内食品经营主体应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该所将县食药局下发关于安装运行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信息平台告知书下发至每个食品经营主体,让食品经营主体详细了解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信息平台的用途及意义。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该所成立了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信息平台建设业务培训小组,全体监管员划片包干、逐门逐户、亲自操作示范,指导食品从业人员注册账号、登录系统、录入信息。保证各食品从业人员熟练操作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

三是指定专人管理。各大型超市、购物广场、学校食堂、中型酒店都指定专门的从业人员来管理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负责本店食品信息录入、进货台账管理、食品销售信息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正常运行。

四是依靠示范带动。督促大型超市、学校食堂等重点食品经营单位先应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由大型超市牵头,最先进行乳制品、麻辣食品、饮料等食品备案管理,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实现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全覆盖。(灵台县城区街道食药监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