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院“六项措施”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0.03.2015  13:15

      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合水县院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并提出六项具体措施,坚决整治,严格防范司法不规范行为和问题。
        一是通过自查自纠,发现不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高检院指出的八个方面不规范的问题,通过自查、互查、抽查、评查、重点查等方式认真查摆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
        二是深化检务公开,监督不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意见》,建成“两微一端”和门户网站,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以公开促规范。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遏制不规范司法行为。在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财物管理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瑕疵处理办法》等有关规范司法行为的规范性文件的同时,结合该院院情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案件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涉案财物监管办法》、《案件查询、律师接待办法》等6项工作制度,重新修订了《绩效考评办法》,将案件质量和年终绩效考评挂钩,并规定了严格的奖惩办法,切实遏制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发生。
        四是开展检务督查,整改不规范司法行为。把检务督查的重点由检纪督查向执法办案督查转移,重点督查同步录音录像的落实情况,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群众有反映的案件。对有章不循,违规办案,坚决批评教育并计入个人执法档案,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是加强案件管理,倒逼司法行为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案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管理,深化案件质量评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强化信息统计,从各个环节倒逼司法行为规范。
        六是结合两个责任,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结合起来,对发现的突出不规范问题,坚决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促进司法行为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