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发展 成品油消费税“再调整”

13.12.2014  13:02

  中国兰州网12月13日消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2014年12月13日起,再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这是继11月28日成品油消费税调整以来,我国年内第二次调整消费税政策。

  据了解,此次在调高成品油消费税的同时,对成品油价格也进行向下调整。为何今年两次调整成品油消费税?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治理大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

  我国消费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不对消费品普遍征收,而是进行选择性征收,仅对部分高污染、、高耗能、高消费等特点的消费品进行征收。

  “这就决定了调高消费税就是要引导企业和居民节约资源,抑制对能源的过度消费,这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办法。”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数据显示,长期以来我国成品油消费税税负水平明显偏低,不利于引导企业和居民节约利用石油资源、减少大气污染。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表示,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一是可以合理引导消费需求,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利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二是有利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促进能源生产方式变革,推动我国经济迈向健康可持续的增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