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有序复工复产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为切实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2月18日,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行业部门的配套工作方案。
2月20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指导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信厅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解答了相关问题。
疫情防控成效明显,争取全面复工复产
据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甘肃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呈现出了疫情增长态势放缓、新增病例下降的趋势,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疫情防控关乎生命健康,复工复产关系国计民生,必须并驾齐驱、缺一不可。甘肃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制定出台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把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有效对接,争取尽快实现全面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指导意见》要求,要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复工复产的首要前提,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势利导,分级分区、分企分业、分时分段,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序推进。另外,要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企业高效联动的责任体系,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坚决防止输入性传染,坚决杜绝聚集性传染。此外,还要强化服务保障,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科学有序组织生产
《指导意见》要求,要把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责任压紧压实,靠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党政领导、行业部门分片包抓复工复产工作机制,采取更加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措施有序推进;市场主体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将防控责任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员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行业部门要切实支持复工复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落地见效,特别是强调要以实际行动,协调帮助生产经营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复工复产要按照分步骤、分阶段、分批次、分行业科学有序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推进,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坚持因时制宜,分步推进,把复工复产的范围、力度、时序与疫情存量消减、增速归零的进程联动,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坚持一业一策,分类推进。必须复工复产的,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生产。具备条件复工复产的,要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全力推动复工复产,尽快实现达产达标。尚不具备条件的,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
精细管理精准管控,有序调度全力保障
甘肃省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实行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指导意见》提出,要将网格化管理向各类市场主体、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扩展延伸,做到网格化全覆盖,实现精细化管控。通过大数据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流入流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跟踪管理,实现人员流出地和流入地“两头”信息无缝对接。
各类市场主体在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做好防护物资准备,强化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健康信息登记,落实个体防护措施,加强环境消毒消杀。应急处置方面,要建立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发现病例后,按程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规范防控措施及时处置。
复工复产,保障很关键。《指导意见》指出,要全力保障路网运行畅通,对疫情防控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实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人员运输方面,要强化运力调度,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同时,要全力抓好火车站、汽车站、机场“两站一场”检疫防控措施落实,推广使用乘客实名制乘车码,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指导意见》要求,大“疫”当前,各级各方面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顽强的意志、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今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