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对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国防科技工业是军民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水平、支撑国防军队建设、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进而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期,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军民融合潜力巨大。
《意见》指出,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意见》提出,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要坚持国家主导、市场运作,健全完善政策,打破行业壁垒,推动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围绕“军转民”、“民参军”、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军民资源互通共享等重点领域,突出解决深层次和重点、难点问题,向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坚持协同推进、成熟先行,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作用,调动军工集团公司、军队科研单位和中科院、高等院校以及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其他民口单位等多方面积极性,形成各方密切合作、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注重政策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成熟一项、落实一项。
《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进一步扩大军工开放,推动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扩大军工单位外部协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强军民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基地和设备设施等资源双向开放共享,加强军工重大试验设施统筹使用,推动技术基础资源军民共享;促进军民技术相互支撑、有效转化,推动完善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加大军用技术推广支持力度;支撑太空、网络空间、海洋等重点领域建设;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发展典型军民融合产业,培育发展军工高技术产业增长点,以军工能力自主化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武器装备动员和核应急安全建设,强化武器装备动员工作;完善法规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