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贵在有共识能落实

14.10.2014  05:54

    《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已实施十个月了,现在情况如何?日前,兰州市开展为期3天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再次对市内控烟情况进行暗访检查。结果显示,总体控烟情况逐步好转,不少公共场所烟味小了、烟头少了。(相关报道见10月13日《兰州日报》5版)

    虽说控烟这事开始的年头也不短了,然而,吸烟与戒烟的纠结总让人觉得这一举措有沉甸甸的分量。尽管我国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经7年,但控烟的现实环境却着实不容乐观。要使控烟成为强有力的社会行动,首先要在全社会达成共识,使全体公民对控烟行动有充分的理解,这次,兰州显然动了真格。

    当然,禁烟确实是一项长期且艰难的任务。毕竟目前我国尚无一部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北京、上海、杭州等150个城市和地区虽颁布了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但在执行上往往放了空炮。据媒体报道,近五六年来,北京未对任何个人进行过吸烟处罚;山东济南的禁烟令出台15年仍面临“罚不了”的窘境;武汉市出台禁烟令5年,至今未开出一张罚单……而此次兰州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对控烟不力的场所口头警告50家,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40家,对西固区琳琳网吧的罚款处罚已经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制度不在于有多完美,而在于能否有令必行;法律不在于有多完善,而在于能否执法必严,兰州的执行力度无疑是令人欣慰的。

    这就说明,想要真控烟,就要把动作做实,提高法规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不在于罚款数额的高低,关键必须注重法规的执行力。执行力上不去,再好的修订讨论都是苍白无力的。在禁烟方面除了我们这次积累的经验之外,笔者觉得我们还可以借鉴一些外国的经验,不断加强执行力。同时,法律法规的功用并不完全在于惩戒,也在于引导。既然大家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那么笔者认为,最好还能通过这样的办法来引导烟民戒烟,烟民应该将这看成是一种善意,一种关心,而不应该钻进死胡同,认为这是小题大作成心找茬从而产生抵触情绪。

    总而言之,控烟,从大处讲,这是社会文明的进步;从小处说,这是对个人健康行为的引导。控烟不仅能降低癌症、心脑血管等疾病发病率,而且能减轻国家医疗卫生负担,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赢。兰州的管理部门这次在控烟上努力做到了真落实,也希望这种动真格能一直雷厉风行地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