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接待接待外国文教专家及普通外籍专业人员情况的通知

10.11.2014  19:38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甘肃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2014﹞26号)精神,我校作为具有聘请和邀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单位,要接受省外专局组织的年检,需将在我校进行教学、合作研究、讲学、考察及访问的所有外籍人员情况如实汇报省外专局,否则将取消我校聘请和邀请外籍人员的资格。为按要求完成相关年检工作,请各单位将本单位自 2014年 1月 1日 至 11月 10日 期间接待外国文教专家及普通外籍专业人员情况表(见附表1、2)于 11月 17日前 发送至国际处([email protected]),由国际处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外专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马晓杰    联系电话:7631125

 

国际交流与对外联络处

2014 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