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吻大赛,商家的创意能否新点高雅点

08.12.2014  13:45

  近日,西安市一家大型超市打出了举办接吻大赛的广告,参与者有机会获得iPhone6和iPadmini以及其他奖品,奖品看上去非常具有诱惑力,也引发了不少市民的争议。赞成者觉得这样的活动不仅时尚而且很“有爱”,反对者认为当街亲吻的方式吸引眼球,有违公序良俗。(12月7日《西安晚报》)

  毋庸讳言,我就是反对行列中的一个。但持反对态度,不完全是有违公序良俗的原因。因为公序良俗有时代特征,会因时间推移而变化。在小脚盛行的年代,不缠足恐怕也是违背当时“公序良俗”的行为,但如果有大胆者敢于坚持天足,我就会为这种行为鼓掌叫好。“商业接吻”(这是我生造的一个词汇,以便与其他有所区别)不同,它不是接吻产生的正当原因。所谓正当原因或曰正当理由,是说接吻是人类表达情感的方式,是爱之所至的表象。这个表象,一般有三个特点——

  其一是生物性。也就说,接吻是随着人的生理变化而出现的现象,比如荷尔蒙分泌增强,产生化学信息物质——高效生物活性物质,通过调节各种组织细胞的代谢刺激人体的生理活动。小儿没有接吻要求,当然可以模仿大人。即便如此,也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尚属“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的状态,只有到了“十五始展眉”的时候,才有了“愿同尘与灰”的感情,这时接吻,就成了必然而然的流露。

  其二是私密性。人类和低等动物不同,有思想,有约束,有些行为,只能或必须避开众人,在私密情况下发生,接吻就是这样。陕北民歌唱到:“拉手手、亲口口,咱们俩个圪崂里走。”圪崂是啥,圪崂就是僻背的角落。非要把“亲口口”放在大庭广众之下,那就失去了意境之美,也和传统文化与民族习俗背道而驰。

  其三是专属性。接吻一般发生在恋人、夫妻之间,是情感的专有表达。无论中外,恐怕没有人愿意自己的恋人或者配偶,去和别人深情相吻的。真要那样,恋人、婚姻关系就会亮起红灯,走向吹灯拔蜡的地步。为什么影视剧中常常把吻痕桥段当做矛盾爆发的铺垫,就是这个原因。当然也有例外情况,比如70年(1945)前纽约时代广场的“胜利之吻”,就是这样。

  上面说过,接吻是情之所至的表达,它的几个特性,没有一个指向金钱,指向物质。诚然,金钱、财富、权势、地位,可以成为婚姻的诱惑,许多拜金女就是如此。可金钱再多、财富再巨,未必能换来忠贞的爱情。没有忠贞的爱情做基础,接吻只不过是没有内涵的做作。以奖品为目的的接吻更是这样,尤其是众目睽睽之下的表演,使接吻失去本义,因庸俗变得不堪。

  最后我想说的是,商家在促销上面,能不能多些新的创意?别说当众接吻早已是人家嚼过的馒头,就是从善待顾客出发,也不要把奖品成本,转嫁到别的消费者的头上。要知道任何时候,诚信与公平,才是打造商业帝国的不二法宝。如果商家非要热剩饭,或者有人愿意参加这种活动,请不要和爱情绑在一起。因为这与爱情无涉,只与利益、奖品有关。说成展示爱情,真的是亵渎了这个崇高的字眼。想想,一大堆人抱在一起亲嘴,争夺苹果手机和平板电脑,这是一个怎样的荒诞。

  文/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