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面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前期及试点工作

03.02.2015  13:57

2014年12月31日,为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促进我省环境质量改善,实现排污权有偿使用及市场资源化配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精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前期工作及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14〕196号),在全省启动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前期及试点工作。

省政府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对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做好前期及试点工作。二要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以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前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到2017年,在试点地区基本形成管理规范、交易顺畅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要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新老有别、区别对待,公开公正、社会监督,国家指导、因地制宜的基本工作原则。三要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科学核定现有排污者初始排污权。四要建立由政府负责组织,委托第三方交易机构提供交易平台,以及企业自助交易的市场化管理制度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制度体系。五要完善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协调、资金投入、监督力度、舆论宣传等四个方面,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甘肃省积极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前期及试点工作。一是加大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省政府颁布了《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省环保厅制定了《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连续两年组织召开全省排污许可工作推进会,全面开展排污许可核发工作。截止2014年底,累计完成205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约占应发数的80%。二是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单位,确定在兰州市和平凉市平凉工业园区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目前,兰州市已出台了《兰州市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成立了第三方交易平台,在全市启动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做好试点工作,积累工作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省省情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机制,为在全省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