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安全隐患容不得走形式
24.08.2015 02:27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刚刚发生,山东淄博22日晚又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已致1死9伤。消防部门透露,爆炸起火的是危化品丙烯腈,出事企业距周边村庄不足1公里。
让人不解的是,仅仅8天前,淄博市对区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展开安全大检查,提出要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为目标,全面摸清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前一天,山东省派出的安全生产督查组刚刚离开淄博市。
安全生产督查组前脚走,后脚就发生了致人死伤的爆炸,难免令人质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是不是走形式。同时,安全生产责任之重、督查整治难度之大也因之凸显。
每次重大安全事故过后,相关行业和监管部门都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然而,一些地方“水面九级风暴,水下隔靴搔痒”,“发发文、罚罚款就过去了”,结果让安全隐患继续潜伏在生产作业流程中。这种挨了棍子还不长记性的作风,无疑是放虎归山。
面对已经发生的惨痛事故,最重要的是痛定思痛,认真总结和吸取教训,避免悲剧重演。因此,排查安全隐患绝不能变成“走秀”。“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监管各部门和各级政府应守土有责,扎扎实实排查安全隐患,不折不扣执行相关规定,切实敦促企业整改到位,把好安全生产的每道关卡,决不能让悲剧一再上演。据新华社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24.08.2015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