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志强: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试点

09.03.2015  09:24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试点

  路志强代表 特派记者 崔亚明 梁峡林 摄

   中国甘肃网3月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特派记者 崔亚明 梁峡林)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如何追责,有哪些单位、部门追责?由于相关法律没有赋予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权力,检察机关在这方面的探索面临不少障碍。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向大会提交了《关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建议》。

   检察机关探索监督行政机关不作为已取得社会成效

  路志强代表表示,近些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督促起诉等工作,主要是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取得的社会成效引起广泛关注,尤其以浙江、贵州、山东等地最为突出,通过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等,为国家挽回损失数十亿计,取得了较成功的经验。从各地的实践情况看,目前这项工作的开展主要有两个障碍,一是没有法律的明确依据;二是督促起诉、督促履职尚缺乏刚性,有一些行政机关置之不理,对违法的行政行为不予纠正。

   建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试点

  为此,路志强代表在《关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建议》中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限定为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等领域,重点放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