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理力“抗” “诉”出公平正义

04.01.2017  08:32

          “认真进行核查补证,准确提出意见,清晰展示案件事实,加强抗诉说理。”据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牛进福介绍,2016年,省检察院依法抗诉、支持抗诉的多起案件,省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依法进行改判,审判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马亚贵等五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一审中法院以马亚贵是否明知是运输毒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马亚贵无罪。省检察院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案件检察官认真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仔细审阅了一审判决及抗诉书,提审了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并认真进行核查补证,支持抗诉,建议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最终,法院以运输毒品罪改判马亚贵有期徒刑七年。
        为了抓住庭审这个重要环节,引导合议庭作出正确的判断,出庭检察员认真把握证据细节,科学排列证据,合理利用证据之间的对接和印证,提高证据的证明力。
        与此同时,省检察院还抓住列席审判委员会这个关键环节,承办案件检察官在审委会上针对抗点,清晰展示案件事实,明确提出一审判决的错误之处,指出对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完全相同的同案犯作出不同的判决结果,完全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确有错误。最终赢得了绝大多数审委会委员的支持,并依法对案件作出改判。
      类似案件的成功抗诉,对我省“零口供”运输毒品案件如何运用客观行为证明主观明知,对群体性事件中多人共同犯罪如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量刑均衡、公平公正,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据了解,截至2016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罪刑法定,强化审前把关,认真履行审查起诉职能,共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2456人,同比上升42.8%,决定不起诉1992人,同比上升111.7%。着力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坚决纠正司法不公、量刑失当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9件,法院已采纳5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63件,法院已改判4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