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贵重物品拒不归还或涉罪
近年来,由于贪图便宜,捡到他人物品拒不归还的事件频有发生,而这类行为不仅违背道德而且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甚至会涉嫌犯罪。
案例1.60部iPhone6手机遗失 警方通过定位追踪找回
今年10月22日下午,兰州市小张驾驶微货车,途经大砂坪北龙口板材市场附近时,由于路面颠簸使车厢后门松动,致使装有总价值近40万元的60部iPhone6手机的箱子遗失。寻找几日无果,小张报警。皋兰警方根据货主提供的iPhone6手机的先进定位功能,对手机进行了跟踪。发现遗失的一部iPhone6手机被人使用,信号出现在陇南市武都区,警方很快找到了使用者李某。李某说,手机是居住在兰州市城关区的姐姐赠送的。11月14日下午,民警联系到李某的姐姐。李某的姐姐称,其在返回兰州途中,捡到了装手机的箱子,并将其存放在家中。当日下午,所有手机被移交给警方,警方又将遗失的60部苹果手机发还给失主。
案例2.捡到银行卡和密码纸条 男子取款6万元领刑5年
2013年2月26日,在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热电二区小区外转悠的托某,无意中发现一个装有银行卡和一张写有6个数字的纸条等物的塑料袋。之后,托某拿着银行卡到附近一自动取款机前,试着将6位数输入到密码框,密码居然是对的。之后,托某分8次从ATM机中取走2万元,又在银行柜台提取现金4万元。之后,托某将这6万元挥霍。而年近8旬的老人韩某某直到案发后的第二日报案。之后,托某被警方抓获,最终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案例3.洗车店捡电脑不还 男子涉嫌犯侵占罪
今年6月9日上午12时许,陈先生在南宁市高新区科德西路一家洗车店洗车后离开时忘拿了笔记本电脑。当天下午,陈先生去寻找,却发现电脑已不翼而飞,最后其报警求助。高新派出所民警通过询问洗车店人员和调阅监控视频,发现到该店洗车的卢某将陈先生的电脑“拿走”。随后,陈先生拨打卢某电话,对方矢口否认,而后关机,陈先生要求民警抓“盗贼”被拒。民警解释称:“此事非盗窃案件,属于物品遗失。按相关规定,卢某的行为属不当得利,涉嫌侵占罪。若卢某拒绝归还,陈先生须通过法院自行提起刑事诉讼,取回自己的电脑。”当晚,陈先生再次致电卢某,告知准备起诉他犯侵占罪,卢某才将电脑归还。
主持人:大陇网-兰州晨报记者 董子彪
嘉 宾:甘肃旭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谢富萍
甘肃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 左文盼
主持人:对捡到物品不归还的行为,法律上有何具体规定?
谢富萍: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关于捡到物品不归还这一问题在民法领域和刑法领域都有着不同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另外,《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同时,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民事法律上的规定,主要强调承担民事责任后果,一般情况下承担责任,占有人返还原物即可,上升不到刑事责任层面。 左文盼:在刑法方面的规定主要是指拾得人恶意侵占、拒不返还的情形,侵占罪是这一行为会触犯的可能性最大的罪名。《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案例1、3中的情形,都属于侵占罪的后一种类型。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主观方面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方面为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一旦构成犯罪的,占有人则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
主持人:那么,在此类行为中又该如何区分罪与非罪?
谢富萍:这种情况,应当把握两个标准:一、数额是否较大,二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拒不返还。关于侵占罪的数额,目前我国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司法实践一般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职务犯罪数额认定的司法解释规定,在数额较大上一般以“5000-20000元”为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根据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具体的数额巨大的认定还会有差异。总之,在认定罪与非罪上,除数额较大外,还应当注意要求占有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具有拒不返还的行为,才有可能入刑。否则,仅仅是占有人因保管不慎造成财产损失,或因索要保管报酬费用、要求支付其他占有期间的合理费用产生耽搁迟延返还,不应按照犯罪处理。特别强调一下,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即属于法律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实践中,当事人自愿起诉追究是一个界限。
主持人:例如案件1中,捡到物品者怎样做才是合法的行为?
左文盼:在现实生活中捡到物品后,很多人心里都很矛盾,到底还是不还?有一部分人会愿意主动归还,有一部分人也会归还但要求失主支付相应的报酬,还有一部分人认为这是“天上掉馅饼”的事,贪图小便宜将捡拾物据为己有、拒不归还。案例中李某姐姐就是在贪念的驱使下将手机私自藏起来,在警方的调查下才将手机归还失主。拾捡人还可以采取提存的方式将拾捡物提存,而失主则应当承担提存费。
谢富萍:在知道失主的情况下,应当及时与失主取得联系并将物品归还失主;如果不知道失主身份及联系方式的,可以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等方式告知失主,拾捡人有权要求失主支付其为此支付的相关费用,失主也有义务支付;如果通过各种方式仍然无法查清失主的情况下,拾捡人应当主动上交有关部门,可以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民政机关等行政机关上交,再由有关部门找寻失主。
主持人:失主如何才能安全而及时要回丢失的物品?
谢富萍:在知道拾捡人的情况下,应当与对方取得联系并进行交涉,如果交涉失败,失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不知道拾捡人的情况下,首先,建议失主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查明拾捡人,及时追回丢失物,挽回损失。其次,建议失主发布公告或通告广播电台、电视台,告知失主的相关信息,以便捡拾人能够及时与失主取得联系并归还。
左文盼:如果丢失了像案例中2提到的银行卡、信用卡之类的物品,在钱款未被他人取走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银行挂失,防止他人冒领。如果钱款已被他人取走,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总之,失主应当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具体应当保留相关丢失财物的时间、地点、物品特征、见证人、关联线索等物证或书证,确定丢失的财物、证明他人捡到财务的凭证等证据,以便于今后维权。
主持人:在类似这些案列中,还有哪些注意的事项?
谢富萍:加强有关宣传,让拾捡人意识到如果将拾捡物不归还,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会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将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不当得利和侵占罪、信用卡诈骗罪构成后分别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进行有关准确认识。这两种责任承担的区别关键在于数额方面的认定,如果数额达不到犯罪的标准,在司法审判中就按照民事案件不当得利处理,如果数额达到犯罪的标准,除了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外,还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左文盼:还有如案例3中,陈先生对于盗窃罪和侵占罪区分。在生活中这种错误认识是很普遍的,我们判断一行为构成此罪还是彼罪是按照犯罪构成要件来分析的,盗窃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是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财产,而侵占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是合法占有他人财产而拒不返还或捡到他人遗失物,拒不交还的行为。因此区分二者的关键是看财产到底是由谁占有,如果是他人占有而秘密窃取就是盗窃罪,如果是之前就已经合法占有物品,而后将占有变为所有,就是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