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一中学会计利用职务便利挪用80万公款领刑3年

16.03.2015  17:19

  中国兰州网3月16日消息  利用保管学校债务资金的便利条件,武威市第五中学会计陈某某挪用80万公款。3月3日,武威市中院公布这起案件的最终判决。

  武威市凉州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系国家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挪用公款60万元;伙同被告人张某某共同挪用公款20万元出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性活动。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挪用公款罪。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张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审判后,被告人陈某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武威市中院公布这起案件最新进展,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