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4人结伙偷油 3天挖了27米长的地道

06.06.2015  13:40

  原标题:4人结伙偷油3天挖了27米长的地道

   中国甘肃网6月6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宋芳科)为偷盗原油,他们各自分工、没日没夜地挖了3天,终挖成一条长27米的地道。随着庆阳西峰区破获的一起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4名嫌疑人落网,其中2名还是父子档。2015年6月3日,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发布该案判决。

  2014年农历正月十五后的一天晚上,马某某、张某某联系何某某及其子何某甲,提议在何某某家的废弃窑洞挖地道直至输油管线,打眼盗油,并商定所得赃款按照何氏父子一份、马、张二人一份的比例分配。2014年3月的一天晚上,何某某望风,马某某、张某某、何某甲携带铁锹等作案工具窜至庆阳市西峰区彭原乡何某某家南的废弃窑洞向西轮换挖地道。3天后,一条长27米的地道挖成,该地道延伸至长庆油田西峰采油输油管线处。2014年3月1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何某某望风,马某某、张某某、何某甲携带作案工具窜至该地道,短接焊接在西输油管线上,盗得原油9袋,合计0.36吨,价值1574.24元。2014年3月11日22时许,4人窜至同一地点,盗窃原油共10袋,合计0.4吨,价值1749.15元。这4名嫌疑人在后续偷油中因操作失败导致价值1.7万元的原油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2015年3月10日,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提起公诉(另外三人另案处理),法庭上何某某当庭认罪。西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在正在使用的输油管线上打眼装卡,盗窃原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据此一审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