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贷款
利率调整的通知》的通知
甘建金〔2015〕302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及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办事处):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建金〔2015〕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
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建金〔2015〕126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31日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实施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
建金〔2015〕12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265号),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1.6%下调至1.35%。
二、从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5%下调至3.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下调至2.75%。
三、从2015年8月26日起,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贷款利率,按照调整后的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我部。
附件: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8月27日
附件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 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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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缴存 | 0.35 | 0.35 |
上年结转 | 1.6 | 1.35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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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下(含五年) | 3.00 | 2.75 |
五年以上 | 3.5 | 3.25 |
三、试点项目贷款 | 按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 按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