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互联网 实现地税梦

25.11.2015  12:27

  2015年9月28日,总局发布《“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面对新世界、新规则和“互联网+”的巨大信息冲击,基层税务部门如何应对?首先要有开放的心态,避免困在旧日的“局部顶峰”。其次要有接纳的情怀,让网络“一步步接管我们的实体世界”;最后要有互联的冲动,摆脱物理地点的束缚,向网络空间进发。
  时刻保持开放的心态。进入21世纪,由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所引发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更加深刻地诠释着人类文明进步的征程,信息革命、全球化、互联网,业已打破了原有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地缘结构、文化结构。“互联网+”的生态特征在于无边界的人与物、物与物的连接,而生态的本身就是开放的;互联网+就是跨界,就是变革,就是开放,就是重塑融合;敢于跨界,创新的基础才更坚实;融合协同,群体智能才会实现,从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税的路径才会更垂直、更便捷。“互联网+税务”就是要打破税务机关对税收法律制定和解释的独享,利用“互联网+”形成的巨大信息平台,通过解决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不透明问题,形成与涉税各方充分交流和互相理解的沟通力。推进互联网税务,就是要把过去制约创新的环节化解掉,把孤岛式创新连接起来,充分利用社会化网络分工的力量,构建信息、人才等各种资源和要素网络,最大化利用“互联网+”的价值。一句话,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要有开发的心态。
  时刻拥有接纳的情怀。212年2月13日,习近平启程访问美国前,接受《华盛顿邮报》书面专访时说“太平洋够大,足以容下中美两国”。大数据变革时代,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新型传感器快速渗透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人人有终端、物物可传感、处处可上网、时时在链接。因此,我们要紧跟时代步伐,把握发展机遇,运用互联网思维,重视纳税服务,激发管理活力,拓展税收服务新领域,挖掘互联网与税收工作融合发展潜力,总结互联网应用经验,吸纳各方创意创新,博采众长,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地依托“互联网+”力量,为税收改革发展奠定稳固坚实基础,为税收现代化注入恒久动力,为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提供强劲支撑。让互联网+在基层税务系统开花、结果,造福纳税人、造福人民。汉语拼音之父周有光强调“要从世界看国家,不要从国家看世界”,要让中国走进世界,就要让世界走进中国。同样,我们要从互联网+看税务,不要从税务看互联网+。要让税务走进互联网,就要让互联网+走进税务,要有像太平洋一样的包容胸怀,接纳互联网思维,拥抱互联网税务。
  时刻怀揣互联的冲动。“人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为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为说走就走的旅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要越多越好,走的路也是越多越好,互联网就犹如孙悟空的筋斗云,距离不是问题,连接一切是互联网+的目标。在“互联网+税务”的世界中,税务机关不仅仅要有通过各种渠道与纳税人开展互动的激情,更要有通过与各部门互联互通搭建税务大信息平台的冲动。这个大信息平台并非单纯地局限于多个政府部门联合形成的信息平台,而是要涵盖其他相关的非政府部门的涉税信息平台,进一步将税务信息平台向电子商务平台、支付业务平台和其他中介服务等更多的第三方扩展和互联,形成更广泛的税务大信息平台。面对互联网+,要保留一些积极、保留一些冲动、保留一些理想,少一些冷淡、少一些世俗、少一些油滑,套用一句当前的流行语“世界那么大,我要去看看”,同样“世界那么大,我们要互联网+”。正如2015年9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在“互联网+税务”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的,要热情拥抱互联网,加快实现税务梦,让中国税务腾飞。

 

庆阳市西峰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永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