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全省普通高中将录取近20万初中毕业生

16.06.2016  16:25

6月15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规定,14个市(州)教育局及兰州一中、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97656人,占初中毕业生比例为62.69%,各地不得降分录取和超计划招生。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教育局要坚持“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引导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今年,我省安排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118042人(包括技工学校和进入外省中专学校就读的2016级学生),占初中毕业生比例为37.31%。同时,今年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允许办学条件好、毕业生就业率高的中等职业学校跨县区招生。支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在各县区初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不得阻止和干扰,省教育厅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若有学校举报,一旦查实,将扣减所在县(市、区)5%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过程中,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得降分录取和超计划招生,也不受理各地追加普通高中计划事宜。各市(州)教育局在安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时,在核实民办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和规模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办学规范、社会影响力较好的民办普通高中的发展。

信息来源:兰州晨报    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