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部门出实招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约谈网络订餐企业限期三周内整改完毕
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饿了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3月22日,省、市食药监部门联合组织召开2016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约谈会,“饿了么”、“美团”等多家企业相关负责人被集中约谈,以进一步明确网络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会上,省食药监局副局长王庆邦提出,对于网络订餐平台出现的证照、卫生、商户资质等问题,要求兰州地区各个网络订餐平台必须在三周内按要求整改完毕。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据不完全统计,兰州已有1797家餐饮经营者注册互联网平台。当前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有效履行主体责任,盲目扩张。只注重数量和规模的扩充,只注重市场份额增长和广告宣传,而忽略了对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质量体系和管理制度,企业内部监管措施,对入网经营者的资质等进行严格把关。
我市已拟定《网络订餐管理办法》
兰州市食药监局通过与商务、工商、通信等多部门沟通,对全市从事网上订餐的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备案,目前已掌握“百度”、“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在兰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初步掌握美团部分网上订餐食品经营者名单,并已通知全市各县区食药监部门对网上订餐经营者情况进行清理核查,对有明显违法犯罪行为的网络经营者严查重处。
据悉,2015年8月兰州市食药监局牵头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市工商局、商务局,对10家在兰互联网食品经销商及第三方平台进行集体约谈,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和法律责任,签订了《互联网食品经营安全承诺》;同时,督促第三方平台做好入网经营者的公示内容的审查。目前该局已拟定《兰州市网络订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类别餐饮食品经营者严禁互联网配送
会上,兰州市食药监局重申了不得提供网络订餐活动的三种类别餐饮食品经营者。一是无实体门店的餐饮食品经营者;二是内设中央厨房的;三是单位食堂类别,其他类型餐饮食品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的,在许可审查内容中明确从设施设备、信息公示和送餐管理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同样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此外,兰州市食药监局规定网络餐饮经营者不得通过互联网配送以下品种:自制冷食类,如凉拌菜、色拉、散装酱卤肉;生食类,如醉泥螺、醉虾、醉螃蟹等腌制生食水产品、生鱼片等;裱花蛋糕,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建立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站订餐评价体系
会上,对当前网络订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分析,并一一提出了整治措施。针对网络订餐环节暴露出来的主要安全隐患与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省、市食药监部门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求第三方平台从即日起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若在三周时间内仍自查整改不到位,将依法进行严惩。
下一步,食药监部门将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监管执法,建立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站订餐活动的评价体系,并组织对有关网络整治和食品抽检情况定期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