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若干措施》加强招商引资 投资15亿元以上奖励3000万(图)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12月19日讯 (本网记者 张文良 杨成 实习生 王伟臣 文/图) 19日上午,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兰州召开。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应华,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曹天民,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任福康,省商务厅党组成员、省经济合作局局长、兰洽会办公室主任李书敏出席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相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发布处处长刘伯荣主持。
据了解,省委、省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林铎在省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出台竞争力强、吸引力大的招商引资政策,大力推进投资便利化,提升要素保障能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补足利用外资能力不强的短板,整治制约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的突出问题,以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吸引客商投资兴业。省长唐仁健要求梳理存量政策,充分用好现有政策,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制定增量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优势,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常务副省长黄强的指导下,省商务厅起草了《若干措施》,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两次征求30多个省直部门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经省政府第16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12月5日正式发布。
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应华介绍有关情况
张应华介绍说,《若干措施》共有五部分内容,一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二是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三是营造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四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五是优化投资环境。
在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方面,支持内外资项目用地,继续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未利用地用于工业用地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5%-50%执行。积极落实税费政策,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在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方面,建立了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对新引进投资1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投产开业项目,省政府给予企业3000万元奖励;投资10亿元以上的投产开业项目,奖励2000万元;投资5亿元以上的投产开业项目,奖励1000万元。鼓励存量外资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和省内民营企业进行增资或利润再投资,投资总额达到奖励条件的,按标准给予奖励。各市州可制定奖补措施,对当地新引进的未达到省级奖励标准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奖补。
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是甘肃省在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领域制定出台的首个高规格综合性政策文件,是加快甘肃省开放经济发展的务实举措,对促进甘肃省融入“一带一路”、带动全面对外开放、推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