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处理交通违法法院将强制执行

23.09.2016  11:38

  昨日记者从交警支队获悉,目前全市的道路交通违法清零工作进入集中攻坚行动阶段,兰州市交警支队决定从2016年9月21日开始至年底,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动员一切力量,穷尽一切措施,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集中开展交通违法清零攻坚行动。

  据了解,全市2016年3月1日前机动车违法数为259233辆,截止2016年9月20日,已实现违法清零225199辆。虽然在前期的清零行动中交警支队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但是至今仍有34034辆未接受处理,2016年3月1日之后交通违法处理率也不足70%。

  对此,交警支队成立了工作专班,将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交通违法清零工作。首先是对于逾期未检验的,将一律扣留车辆,依法处罚,并责成其处理完此前所有交通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检验手续;其次是对于达到报废或公告牌证作废标准的,将依法处罚并收缴车辆,统一移交车管所办理强制报废手续和注销登记;同时对于交通违法较多、拒不处理的机动车所有人,将使用书面传唤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仍然拒绝处理的强制处理,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对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五是对单位车辆有交通违法不接受处理的,9月30日前对未清零车辆单位发函催告,限期10月20日前处理完毕;六是对于客货运输企业逾期不处理的,将下发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书面通报辖区运管和安监部门,要求其责成运输企业在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未处理前中止运营,拒不处理、拒不中止运营造成交通事故的,将通报监察部门倒查追责;七是对于行政事业单位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在10月30日前专门通报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仍不接受处理的,自11月20日起在省市各大媒体公开予以曝光;八是对于其它单位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自11月10日起在省市各大媒体连续一周时间公开予以曝光、催办;九是对辖区长期停驶的僵尸车辆和无法联系到车辆所有人的予以排查,辖区派出所将核实车辆基本情况和所有人情况后通报辖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