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哪儿来的“正能量”?

31.07.2015  03:11

    最近,在一次“最美乡村教师”的评选中,候选人郜艳敏引起了关注。去年一篇以《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被翻出来,报道中颂扬了郜艳敏“以德报怨”的伟大精神,却不料遭遇一边倒的批驳。日前,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回应,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须追究刑责,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

    实际上,郜艳敏多年前就是典型和模范了,曾有海内外上百家媒体聚焦她所在的下岸小学,她当选为2006年度感动河北人物,同时,还成为当年网友们评选的“中国最美的六个女人”。

    不过,这一次的舆论,终于在“感动”之外,看到了背后隐藏着极为严重的犯罪事实,包括拐卖妇女、强奸、非法拘禁等重罪,以及家暴等行为。

    拐卖妇女,是我们社会存在的一个严重的犯罪问题。拐卖妇女,甚至成为某些贫困地区娶媳妇的常态,而且,这种大面积的犯罪行为是被默许的。比如,郜艳敏所在的下岸村偏僻、穷困,“400多口人的村庄,前些年从外地买来的媳妇就有三十多个”。郜艳敏并没有放弃反抗,她曾多次外逃,没有成功;多次自杀,也没有死成。歌颂被害人的伟大,歌颂她不记恨犯罪分子,到底是几个意思?

    如果说,希望解救所有被拐妇女、杜绝拐卖妇女罪行的愿望,限于执法能力和现实条件的不足无法做到,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发现了被拐妇女不去解救,不去惩罚犯罪者,反而让受害人在施暴者的圈子里树立为模范,这样的价值观,有意地混淆罪与非罪,颠倒黑白,实在让人齿冷。把郜这样的受害女性评为“最美乡村教师”,有网友说得好:难道这是倡导拐卖高学历妇女,通过她们给山里普及义务教育?

    遗憾的是,这种混乱的价值观已经在许多人的脑海里根深蒂固了,甚至“解救被拐妇女”也变成一个困难的伦理问题。郜艳敏已获准和丈夫一起回到家里,她不想走,结果父母不同意,“希望你首先考虑公公婆婆他们一家人,如果你不回去,他们就人财两空了。我说,我们可以还他的钱。父母说,不是钱的问题,他们也是农民,不容易,买你的钱,都是向别人借的”。结果,郜艳敏痛苦地告别了躺在炕上流泪的父母,跟着丈夫又回到了深山沟里。

    你看,父母的“圣母”一样的想法就是一种病,被奴役和强暴之后,反而站在施暴者的角度考虑问题、担心施暴者遭受损失,比斯德哥尔摩症患者病得更严重。

    当然,郜艳敏坚韧地活下来已经很了不起了,谁也没有资格对她求全责备。如今她的处境已经无需解救了,她在百般无奈之后做出了自己的理性选择,我们也只能尊重她的选择。但还有千千万万的被拐妇女呢,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还在一个劲地宣扬丑陋价值观的,难道不应该自省吗?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