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强制报废32辆客货运机动车

14.08.2015  12:23

   中国甘肃网8 月14 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 文洁)8月10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发出公告,对过期未报废的32辆甘A号牌的客货运机动车,进行强制报废,交管部门希望车主尽快办理注销业务。

  据了解,机动车辆到了报废年限,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都大大降低,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指出,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对于驾驶报废车辆的,除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外,并对车辆予以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