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部门强制报废32辆客货运车辆

11.08.2015  13:42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发出公告,对过期未报废的32辆本市号牌的客货运机动车进行强制报废,请车主尽快办理注销业务。

  这些过期未报废的客货车是甘A35662、甘A20464、甘AZ7436、甘A24261、甘A42334等车辆。据了解,机动车辆到了报废年限,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对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报废车辆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对于驾驶报废车辆的,除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外,对车辆予以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