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考报名12月1日至7日进行 咋报?啥要求?一定看清楚喽!
原标题:2017年高考报名12月1日至7日进行 咋报?啥要求?一定看清楚喽!
11月21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2017年我省高考报名将于2016年12月1日至7日进行,报名时间和去年一致。值得注意的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仍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信息要进行公示。此次高考报名同样还将进行严审考生资格,各县(区)招生办和中学在报名期间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这5类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非我省户籍考生
在学籍所在地报名
根据通知,凡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须符合《报名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报名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也就是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此外,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8类参加报名。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审核通过后将公示
与往年相比,此次高考报名仍将加强报名资格审查,公安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户籍和民族成分;主管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学籍;民族事务部门负责考生民族成分更改的管理及审批;县级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各类考生的报名资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育、公安、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执行政策和纪律的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审核通过后,各地要将此类考生的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地县(区)招生办及就读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
此外,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县(区)招办负责提供给县级残联,并配合县级残联对残疾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信息验证。
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
在兰州市参加报名
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报名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舟曲灾后重建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寄宿制高中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01号)文件执行。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在兰州市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兰州市负责组织实施。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和港、澳、台籍人员,凭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及相关材料,在居住地参加报名。
报考国家专项的考生
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
根据通知,符合政策规定,拟报考我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专项招生(精准扶贫专项)、我省革命老区专项招生(革命老区专项)、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民族专项)等类型招生和拟享受高考加分中对户籍及民族成分有要求的项目,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报名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考生资格可参考2016年我省相关规定。2017年各类专项计划具体政策按当年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