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领域:以8大转变适应引领新常态

07.09.2015  15:49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经济增长速度、结构、发展方式和发展动力相应出现了重大变化,进而引起了消费需求、投资需求、进出口到生产增长方式、生产要素优势、市场竞争、资源要素约束、经济运行风险防控、资源配置模式和宏观调控方式的巨大变化。这些变化将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产生新需求和新要求。因此,笔者认为,投资领域应正确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性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尽快转变认识

适应新常态的变化,尽快转变投资增长和投资作用的认识。

应改变长期过度重视投资增长速度指标的观念,以平常心态看待投资增长速度的下降和下滑。伴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从10%以上高速增长平台向6.5%~7.5%左右的中高速增长平台的转换,作为经济增长主要推动力的投资增长速度必然要随之下降和下滑。按照投资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弹性系数测算,我国未来的投资增长速度将由目前的15%~20%波动区间逐步下滑到10%~15%波动区间。

应由过去高度重视投资规模粗放式增长向注重投资内涵性增长、可持续性增长,将推动投资增长的重心由注重投资规模转向促进投资结构改善和投资效益、效率的提高。

推进结构调整

适应消费需求的新变化,切实推进投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改善。

应适应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变化趋势,鼓励加快第三产业(服务业)投资与促进制造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活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结构进行了三轮大规模升级,从变化趋势看,物质产品需求比重下降,服务需求比重上升。从城镇居民看,包括交通通信、文教娱乐、医疗保健其他在内的服务消费所占比重,由1990年的19.2%迅速上升到2013年底的38%,而作为满足居民服务消费需求的第三产业及服务业投资所占比重,在1990年~2013年间却只从40%上升到56.1%,上升幅度比同期居民服务消费比重上升幅度低将近3个百分点。如果对服务业投资重视程度不够,投资力度不够,未来服务领域的供给和消费的缺口将会不断扩大。因此,切实加快服务业投资力度,不断扩大服务业投资规模,提升服务业投资比重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应高度重视第一产业即农业领域投资。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下降很快,但食品消费在我国居民消费结构中仍然占据着很大比重(2013年仍然在35%左右),加上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确保食物和粮食安全仍然是一项重要任务。因此,确保一定力度的第一产业尤其是大农业领域的投资力度仍然是客观现实需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投资所占比重下降趋势明显,农业领域欠账很多,如2013年农业投资所占比重不足2.5%。因此,笔者认为,努力加大第一产业农业领域投资,仍然是未来一个时期的重点领域。

应积极推动制造业投资转型。制造业投资应适应居民消费需求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在消费品制造行业应加快鼓励创新能力强、掉头快、可以满足居民多层次消费需求的中小企业投资活动,将鼓励投资的重点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转向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转型;同时鼓励大企业加强现有生产设施的柔性化技术改造,运用同一套生产设施能够生产更多的、丰富多样的产品,满足我国居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

加快“补短板

根据投资需求自身变化,切实加快“补短板”领域的投资活动。

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补短板”的投资活动。2015年初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了重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七大工程包”,其包括420多个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超过10万亿元,为投资领域“补短板”投资活动开了个好头。

应鼓励加快各领域的新兴产业投资活动。伴随着我国自主创新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快,由创新驱动带来的新产品、新产业不断涌现,提供了新兴产业投资空间。举例来说,像农业领域的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安全化、集约化的大型农场和家庭农场;制造业领域的物联网、智能机器人、3D打印;商贸领域的电子商务、物流产业;供电和交通运输领域的智能电网、智能交通;金融服务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城市建设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等新兴产业,将成为未来一定时期投资发展的重点领域。

完善结构调整

努力完善政府对全社会投资结构的调整政策。

应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的功能,促进全社会投资适应新增长阶段和新常态变化趋势要求的新产业、新行业流动,满足这些行业和短缺行业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

应综合采取包括产业政策、信息引导、财政和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全社会投资,关注新产业、新行业流动。如国家可通过制定和调整上述行业领域的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和技术标准,开展信息引导,向社会投资者提供准确的投资信息和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和投资者投资决策。再比如,国家还可以通过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税收优惠和差别利率等降低投资者投资成本的方式,鼓励企业和投资者向新产业、新行业不断扩大投资规模,促进这些行业发展。

内外并重战略

适应进出口和对外经济活动需求的新变化,实施内外投资并重战略,切实加快我国的对外投资活动。

出口和外需形势的新变化,要求我国投资活动从过去主要以大规模利用外资为主向利用外资和推进对外投资并重、加快实施“走出去”的投资新战略转变。一方面,作为我国技术进步重要来源的外商投资在我国仍将有重大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一些领域比较优势的逐步丧失,向外转移国内生产能力势在必行,对外投资规模必然会快速上升。

我国对外投资活动始于改革开放初期,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对外投资规模和深度明显加快,目前对外投资规模已经明显超过利用外资规模,我国已经成为事实上的资本净输出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今年1月21日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如果加上第三地融资,2014年我国对外投资规模应该在1400亿美元左右,这个数据大约高于我国利用外资200亿美元。就是说,2014年,我国的实际对外投资规模已经超过利用外资的规模了,我国已经成为资本的净输出国。由此可见,对外投资已经成为我国企业投资的新领域、新版图范围。

在对外投资重点上,笔者认为,我国对外投资应主要围绕国家推进实施的“一带一路”新战略,开展相关的产业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对外投资活动,应充分发挥目前国内外支持“一带一路”投资活动的丝路建设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上合组织银联体和东南亚银联体等中外合作金融机构的作用,推动我国政府和企业对外基础设施建设、产能合作等产业投资活动顺利开展。

推动环保投资

按照资源环境变化趋势和要求,大力推动资源勘探开发投资和生态环境保护投资。

应切实加大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开发投资。资源勘探开发投入不足,也是我国当前资源供给缺口不断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采矿业投资仅有1.47万亿元,所占比重仅为3.4%,仅约为制造业投资(33.9%)的1/10。因此,加大资源勘探开发投资规模,提升投资所占比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应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力度。2009年~2013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投资规模不断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规模从4525.3亿元迅速增加到9516.7亿元,林业投资从1377.9亿元增长到3782.3亿元,4年时间投资规模翻了一番,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的比重从1.54%上升到1.67%,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投资力度明显加快。但从实际需求看,未来大气、水资源、城镇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需求依然旺盛。笔者认为,这方面未来的投资重点领域主要有:首先,工业污染源治理,重点是推进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生产和清洁生产,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低碳经济;其次,城镇大气污染、污水、垃圾等各类环境污染治理;再次,水污染治理,主要是大江大河的水污染治理;最后,生态环境保护,其重点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定的禁止开发区和重点城市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

打造竞争优势

适应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生产要素相对优势变化和市场竞争的变化要求,切实加大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投资、企业并购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和有利于提升人力资本的民生领域投资。

应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投资。目前水泥、钢铁、煤炭、电解铝、炼油等重化工业和家电等部分消费品行业的产能过剩现象比较严重,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推动产能过剩行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投资,加快缓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迫在眉睫。

应大力鼓励企业并购投资。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企业股权并购投资基金等方式,鼓励开展以大企业和优势企业为核心的企业兼并重组,对产业链、产品链进行重

应切实加快能够抵消生产要素成本上升、满足产业结构升级要求的科技投资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按照国务院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2015年和2020年发展目标预测,“十二五”时期,投资需求将达到12.8万亿元;“十三五”时期,投资总需求将达到42.7万亿元。投资需求十分强劲。

应加快有利于提升人力资本质量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投资。这其中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投资需求潜力巨大。据测算,按照国家提出的到2020年将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的目标(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至少应达到5%以上)测算,到2015年,文化行业投资规模应达到3.86万亿元,到2020年应达到8.9万亿元。

引导社会投资

适应新常态下推动资源配置模式转换和缓解经济运行风险的要求,大力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和社会投资。

应切实推进和鼓励民间投资和社会投资。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民间投资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2014年,民间投资规模达到32.157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8.1%,投资增长速度比全社会投资增长(不含农户)高3.6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达到64.1%,比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长对抑制投资增速下降和经济下滑发挥了重要作用。据初步测算,2014年民间投资增长对当年全国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1.4%;民间投资对当年GDP(2014年为63.6463万亿元)增长的贡献度达到41.7%,民间投资对2014年GDP增长7.4%的拉动率达到3.1个百分点以上。在当前化解经济运行风险要求增加、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由于地方债务偿还压力增大而投资能力急剧下降的情况下,鼓励和加大民间投资意义重大。鼓励民间投资除了要放宽领域、改善环境外,重点是需要努力创新投融资模式和投融资机制。对此,国务院最近发布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对鼓励各领域民间投资和社会投资机制创新指明了方向。

应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投资模式。公私合作的PPP模式起源于英国,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采取BOT、TOT等投融资模式,开展政府与国内外私人企业合作,投资建设公路、火电站、供水厂、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和运营。但由于多方面因素制约,我国公私合作模式发展高度和深度均显得不足。去年以来,伴随着解决地方债务和政府投资能力下降问题,PPP模式重新又获得重视。财政部专门发布了PPP试点项目鼓励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发布了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合同示范文本。推动PPP模式,鼓励社会投资已经成为当前的热点领域,受到各方面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