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旺业投资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子计划

18.07.2014  12:51
发行机构北方信托项目经理 
产品类型信托产品产品状态 
理财币种人民币投资管理类型自主管理
发行时间20140716发售对象所有
发行规模12000万元投资门槛100万元
产品期限26至18月期限类型 
预期年收益率10.30实际年收益率 
投资方式信托贷款资金投向工商企业
资金托管费率  销售手续费率 
成立日期  成立规模  万元
收益类型固定型是否保本
合作机构名称  合作类型 
到期日期  发行地天津
资金运用情况 
信用增级情况1、抵押担保 天津开发区鸿基置业有限公司以水乡花园9号楼项目部分公寓及底商现房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抵押物可以水乡花园9号楼项目同等面积、同等类型的房产或受托人认可的同等价值的其他抵押物进行置换。 2、保证担保 天津旺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方达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质押担保 天津开发区鸿基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该公司全部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其他相关信息投资金额 税前预计收益率 1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下 12个月内年化8%,13—18个月年化8.5%; 3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下 12个月内年化9%,13—18个月年化9.5%; 1500万元(含)以上 12个月内年化9.8%,13—18个月年化10.3%。 本信托计划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分为三个子计划,每个子计划金额均不超过4100万元(含)。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合同金额低于300万元的自然人作为委托人的信托合同份数不超过50份(含50份)。 信托期限 子计划一不超过18个月,成立满12个月受托人可随时终止信托计划; 子计划二不超过24个月,成立满12个月受托人可随时终止信托计划; 子计划三不超过26个月,成立满6个月受托人可随时终止信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