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高考招生录取120%投档 由学校审查录取

27.06.2014  10:38

6月25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2014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投档时在批次线上按照第一志愿“志愿优先”,平行二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据了解,军队、公安(武警)、司法、国防生、航海类等院校的本科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及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普本院校)的本科专业,招收免费医学定向、免费师范生院校的本科专业及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部分特殊招生类型的院校,各招生院校均在7月8日-10日录取。农村自主选拔专项批的院校在7月11日录取。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的院校在7月12日-13日录取。地方高校农村专项一批的院校(西北师范大学)在7月14日录取。

重点院校本科及规定在本科一批录取的本科院校7月16日-24日录取。地方高校农村专项二批的院校(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和甘肃农业大学)在7月25日录取。普通院校本科、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录取的本科及三校生本科专业7月26日-8月4日录取。本科三批文理类、三校生本科(三本院校)院校在8月9日-14日录取。直招士官批的院校在8月15日录取。普通高职(专科)院校专业,高职(专科)层次院校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及三校生高职(专科)专业8月16日-26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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