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抓紧抓实抓细推动国家近期出台的统计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

20.10.2017  16:48
2016年下半年以来,国家高密度集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甘肃省统计局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全省统计系统的贯彻落实,省局率先垂范,组织局党组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全局干部职工,强化学习,带动全省统计系统各级统计人员落实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是提高认识,制定规划,畅通渠道,做好学习宣传动员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全省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将《统计法实施条例》等作为重点普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国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完善,组织各级统计部门扎实细致学习征求意见稿,及早掌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印制了500本《2017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和800本《2017年甘肃省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学习资料》,发全省统计系统各级统计人员学习;印制5000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和8000份《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手册》发往全省统计业务、统计法治及两办《意见》的培训班,供全省统计系统内外学习使用。

二是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落实。在分层次传达学习,吃准吃透《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积极调研座谈,征求省直9个部门和基层的意见建议,起草了我省实施意见,6月3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甘办发文件正式印发全省贯彻落实。整理汇总统计工作涉及“一票否决”事项相关情况,并报送省委组织部积极推动落实;主动联系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制作统一课件,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列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让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统计常识走进省委党校县委书记培训班和行政学院厅局级干部、县区长班等春季主体班课堂,做好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工作;六次召开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市县统计部门座谈会,部署安排了加快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措施;向国家局、省委省政府及时多次报送了贯彻落实《意见》总结报告及进展情况旬报。

三是配合制定《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并完成《甘肃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积极做好国民经济核算改革工作。与国家统计局核算司就GDP统一核算有关问题多次沟通联系,对国家统一下算方法和组织形式进行更加深入的沟通和了解,进一步明确了我省GDP统一核算改革思路;加强对各市州季度及年度GDP核算数据评估认定工作,力争于2019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省GDP统一核算;在吃透国家GDP统一核算改革精神的基础上,着手制定全省市、县级GDP统一核算改革实施方案。

四是及早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研究起草了我省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在征求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和14个市州局长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正式书面向省委纪委(省监察厅)等7个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建议。

五是推进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省统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编制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试点地区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一年多来,率先在张掖市、天水市开展全省编制试点工作,在武威市召开“全省试点地区编制资产负债表动员暨培训会”,对试点地区市县两级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先后于今年3月、7月赴两地实地调研,并进行总结,为2019年全省全面推开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六是积极贯彻落实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条例》今年5月28日以国务院第681号令公布以来,省统计局积极行动,开展有关落实工作。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实施条例的通知》(甘统字〔2017〕67号),对全省统计系统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全省统计系统收听收看了国家统计局召开的落实《条例》视频会。向各市州和局机关印发了《统计法实施条例》单行本5000册,供大家学习。作为重点法治宣传内容,对兰州、永昌等市县及全省所有乡镇统计员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广泛宣传。在统计开放日当天的展板和甘报专版都刊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

七是落实好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我局会签了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等29个部门联合转发国家27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印制2万份《合作备忘录》发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各市(州)、各县(市区)及全省所有联网直报企业。依照国家局工作部署,我省在认真组织筛选,资格初审的基础上,组织全省318名统计人员申请了统计执法证的考试,对培训考试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向各市、州局反馈了所有参考人员的考试结果。更新了省局微信、微博及内外网上的统计违法举报电子邮箱、举报电话及邮寄地址,畅通了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了三农普及专业统计中的举报线索。转发了《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