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区院抓好“四个环节”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25.11.2014  16:59

        今年以来,西固区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为重点,抓好“四个环节”,积极应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按照诉访分离工作机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完善信、访、网、电的信访工作平台,在新浪网站开通网上控告举报邮箱,打造为民便民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建立信访接待台账,及时掌握信访人基本情况、主要诉求等案件信息,为诉访分离创造有力的条件。
      二是规范审查分流。为准确、高效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优化审查分流工作程序,实现诉讼与普通信访的分离,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严格遵守审查时限,及时作出受理决定,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告知信访群众向主管机关反映;信访群众坚持要向检察机关反映的,登记后及时转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属于基层院管辖而径直向市院反映的,劝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反映问题;对申请民事诉讼监督的案件,控申部门负责审查受理,符合条件的,送达《受理通知书》,移送民行部门办理;如当事人不服检察机关作出的案件处理决定而上访的,由控申部门与民行部门共同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今年至今,对属本院管辖的61件控告、申诉、举报线索受理分流,对不属于我院管辖的4件案件及时上报移送,并告知信访人,对不属于我院管辖但信访人坚持向我院反映的1件信访件登记后转相关单位办理。
      三是落实首办责任。强化“首办”意识,把好第一道关,不断提高首办部门和首办人的责任意识、息诉意识,自觉考虑和衡量办案的效果,力争使问题解决在首次信访环节,有效防止了初信初访转化为涉检信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第一时间将信访事项予以甄别,区别对待,该受理的受理,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函转相关单位。对属于本院管辖案件分类编号,登记录入,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承办人,做到去向分明,责任明确,全程跟踪。对导入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做到案件的受理、分流、办理、终结,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明确首办责任,确保办案质量。 截至目前,没有因为处理不当而引发越级访、赴省访、进京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内部监督。对受理的案件及时分流,与相关科室沟通、跟踪、督办,尽力消除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外部协调。加强与法院、公安等单位的联系协调,沟通信访信息,研讨信访事项化解方案,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合力化解信访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