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运:立足基层实际贯彻从严治党要求 抓住重点领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立足基层实际贯彻从严治党要求
抓住重点领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王三运
(2015年3月)
腐败现象是侵入党的健康肌体的毒瘤,坚持不懈反腐败、坚定不移割除这种毒瘤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市、县、乡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的强烈意识,时刻谨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重大的政治责任,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议的具体安排,聚焦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结合实际细化实化落实的办法和举措,坚决有力履行肩负的主体责任,深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一、基层怎么抓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夯实“基本功”。一要锤炼党性,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性的考验,在党员层面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在党委层面始终做到把握主体责任不偏向、推进主体责任不拖沓、落实主体责任不懈怠。二要锻炼能力,紧紧围绕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传达能力、谋划能力、实干能力,为做好工作打牢基础。三要磨练意志,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谆谆教导,面对成绩不能沾沾自喜、自我满足,面对问题不能软弱无力、止步不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韧性奋斗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反腐败工作。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追求“无愧感”。一要无愧于党的事业,不当局外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选择和重要保障。要把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同推动党的各项事业兴旺发达结合起来,把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二要无愧于群众期望,不当老好人。人民群众痛恨腐败、期待公平,都希望有好的党风政风民风。要牢记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重托,碰到矛盾问题敢于直面,履行主体责任敢于担当,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推动一方风气的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三要无愧于职责使命,不当隐身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积极主动作为,敢摘刺、敢动真、敢碰硬,把主体责任全过程全方位履行好。各级党委书记要认清岗位的特殊性、职责的重要性,以身作则抓好压力的传导、责任的传输、警示的传递,以率先垂范的实际作为督促和约束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四要无愧于职业操守,不当两面人。做人做事,说的与做的两个样、对上与对下两个样、当面与背后两个样、台上与台下两个样是很危险的。要把言行合一、表里如一作为为官从政的基本价值规范,始终保持坦荡的胸襟,坚决兑现作出的承诺,以共产党人应有的品格和风范一以贯之履行主体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打好“整体战”。一要坚持集体领导不松手。事实证明,党风廉政建设不抓好,经济社会发展最终也搞不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集体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解决好抓经济发展一手硬、抓反腐倡廉一手软的问题,切实承担起谋划部署、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检查考核、报告请示、听取汇报、支持保障等责任,真正做到抓发展和抓党建两手都要硬。二要坚持班子成员齐上手,聚焦实现党委书记自觉尽责、其他成员主动担责,认真对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解决好分责不具体、监督没力度、制度难落实等问题,督促和引导班子成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责任田、分内事抓实管好。三要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党委的一把手要去抓同级党组的一把手,抓下级党委的一把手,通过一把手传导责任、传导压力,督促一把手去履行其职责。四是坚持各级各层有抓手,从省、市、县、乡各级的特点出发,全面排查党风廉政建设的风险点和隐患点,逐级拉出问题清单、完善推进措施,谋划设计符合中央精神、契合地方实际、聚焦突出问题、便于具体执行的工作抓手,集中全省上下的力量遏制腐败。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抓住“关键点”。一要抓带头,主要是党委带头、履行好集体责任,书记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分管责任,以上率下带动下一级党组织积极承担主体责任。二要抓领头,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领头雁”,各级一把手要认清特殊位置、承担特殊责任、发挥特殊作用,既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又亲力亲为抓好具体指导,以点带面形成完整的责任落实链条和网络。三要抓源头,加强思想建设、解决理想信念和价值观问题,抓好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防微杜渐,加大责任追究、督促有关方面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四要抓苗头,坚持抓早抓小,平时多咬耳朵、多扯袖子,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关键时刻猛击一掌,防止小问题酿成大案件,同时要高度警惕“四风”反弹,敢抓愿抓真抓,确保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基层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抓什么
市县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首先要把中央和省委确定的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好,联系实际细化和完善措施,把工作往深处做、往实处做,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县乡两级来讲,要抓住基层干部容易出问题的各个环节、聚焦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加强研判分析、风险防控、集中治理,坚决遏制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县乡两级要重点关注和抓好以下19个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
一是惠农政策落实中的问题。惠农政策的落实,事关农村的发展稳定,事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要在继续解决城乡低保中搞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同时,聚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等领域的违规操作问题,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领域的弄虚作假问题,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领域的优亲厚友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执行、落实、监督等各方面的制度,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特别是涉农领域侵犯群众权益的犯罪行为,确保惠农政策的严格规范落实。
二是扶贫资金使用中的问题。从扶贫资金运行管理检查情况看,一些地方违规操作、挪用、截留扶贫资金的问题还比较普遍甚至相当严重。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查处了一批滞留闲置、挤占挪用、擅自调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涉及资金达1.88亿元,追究了121人的责任。这说明我们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约束、管理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还有不少漏洞。要着眼保障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率,切实加强对资金拨付渠道、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严肃查处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截留、挪用特别是贪污、侵占问题。
三是城乡征地拆迁中的问题。现在,城乡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征地拆迁越来越多,出现的徇私枉法案件也比较多,很多“小官大贪”就出在这个领域。要从比较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入手,一方面,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腐败分子无机可乘;另一方面,加大惩处和威慑震慑的力度,让那些心存侥幸之人不敢伸手。
四是农村“三资”管理中的问题。现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构成情况复杂、分布范围广泛、监管难度较大,如果疏于管理,势必导致流失浪费严重。我们既要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主体和具体的管理责任,保障和发挥村民的民主监督作用,从源头预防“三资”腐败;也要高度重视此类案件的查处,对侵吞集体收益、贱卖村级财产和资源的依法处理。
五是各类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这几年查办的案件表明,一些出问题的干部主要是栽倒在项目建设上。现在,基层的一些项目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甚至几个亿,腐败隐患不可忽视。我们既要发挥严格管理的防范作用,从招标投标、工程审计、环境评估、项目验收等环节完善监管制度;也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那些利用职权插手项目建设、收人钱财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特别是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以及环评违规“开绿灯”等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六是矿产资源开发中的问题。我省是矿产资源大省,如果资源出让、审批、开发不规范,就很容易出问题。从这几年反映的问题和情况看,这一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主要就在于矿产资源出让不规范、行政失范失序。因此,要坚持关口前移,推动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对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严格遵守矿产资源出让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凡是涉及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都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严防违规审批、权钱交易。现在,不少市县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网络平台,这是防止国有资产资源流失、损失的有益探索和有效做法,这方面的制度要进一步健全。
七是违规参股经商中的问题。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时,明确指出我省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对此也是议论较多、意见很大。市县乡各级都要抓好这一问题的跟踪查办,重点查处公职人员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本人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有偿兼职,默许纵容配偶、子女违规经营等行为。特别是要重视查处违规兴办企业、参与企业经营背后的腐败问题,该查处的必须查处。
八是国有企业经营中的问题。当前,我省各级各类国有企业腐败风险点也很多。解决好这一问题,总的就是要结合省委、省政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形成管理层、经营层、监管层相互制约的企业发展格局。同时,抓住企业重组改制、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资本运行和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完善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的公开化和透明度,防止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等行为的发生。
九是为民办事环节中的问题。长期以来,一些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以职谋私,慵懒散慢、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这些现象经过教育实践活动的集中整改,已经有了很大改观,但这些问题并没有完全根治。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完善为民服务的平台和机制,比如临夏探索建立的逐村设立为民服务室模式就比较好,既提高了服务效率,又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另一方面,要加大整治力度,切实纠正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正之风。
十是各类学校办学中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对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一些地方和学校此类问题屡禁不止,并且手段更加隐蔽、形式不断翻新,给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带来了沉重负担。今后,我们要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重点,改进办学模式和教学模式,加快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减低教育领域腐败风险。同时,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大对以择校费、赞助费、辅导费、资料费、营养费等名义乱收费行为的治理力度,确保校园成为教书育人的一片净土。
十一是医疗卫生服务中的问题。医务人员收“红包”、开“大处方”、吃“回扣”等问题,一直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基层的医疗机构也不例外。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同时,我们要把惩治医疗职务腐败作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途径,集中治理医务人员以各种名目开单提成、收受“红包”,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合作等环节的收受贿赂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合法利益。
十二是食品药品制售中的问题。这几年,全国一些地方发生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我们要引以为戒,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把监督管理贯穿到材料来源、生产加工、产品销售各个环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倒查追究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确保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十三是司法执法活动中的问题。我们的司法执法队伍整体上是好的,但也有个别人对自己要求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甚至有的把权力当作攫取利益的工具,以案谋私、贪赃枉法、收受贿赂。要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执法体制改革,明确工作标准,优化职权配置,强化履职监督,防止出现有案不立、应拘不拘、应诉不诉、有罪不追究,利用职权影响执法、干预司法、套取案情,以罚代法、选择执法、降格处理等问题。特别是在防止和排除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方面,省里已经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鲜明提出了“十条规定”。市县乡各级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实施、严格执行,身体力行净化司法环境。
十四是财经纪律执行中的问题。随着各级对基层支持力度的加大,乡村两级掌握的资金和资源越来越多,发生腐败的风险也在相应增加。要切实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查一查是否存在隐瞒、滞留、占压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的行为,是否存在以多报、虚报、瞒报等手段骗取套取各类专项资金的行为,是否存在私分、转卖、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资源的行为。
十五是“三公”经费使用中的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和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三公”经费虽有明显下降,但金额总体规模依然很大,也是奢侈浪费、贪污腐败的重要风险点。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一手抓好公务接待费、考察差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管理制度的完善,一手抓好挥霍公款、奢靡享乐、生活腐化、奢侈浪费等行为的治理,确保财政资金、办公经费依规节约使用。
十六是红白喜事操办中的问题。干部大操大办红白喜事,表面上看是风俗习惯,实质上就是借机敛财、受贿腐败。对这样的隐性腐败、人情腐败,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同正常的人情世故区分开来,看清它的本质,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原则性的要求,强化对这些行为的规范和引导。同时,对那些数额大、影响大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曝光,并依照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十七是参与非法赌博中的问题。干部赌博,危害的不仅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是公共权力利益化的重要渠道。有的人不好送钱,就陪上级赌博、陪领导赌博,实际上就是行贿;有的人不好收钱,就邀下级赌博、邀商人赌博,实际上就是受贿。对这样的干部,无论是大赌还是小赌,都要严肃处理。
十八是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问题。我们这些年查处的一些基层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很多都与吏治腐败有关。比如,原华亭县委书记任增禄利用干部任命、人事调整、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机会大肆索贿受贿,几乎覆盖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机关。今后,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案件的深刻教训,切实贯彻中央关于选人用人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选人用人的程序和办法,确保把真正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同时,严肃治理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的行为,以及基层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人员选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整治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九是班子换届选举中的问题。这几年,我们利用集中换届的时机,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乡两级换届选举风气整体上是比较好的。现在,随着农村的不断发展、干部待遇的不断提高以及村级资金的不断增多,村级层面的干部岗位越来越被看重,加上管理环节的薄弱,村“两委”换届很容易出现拉票贿选问题,以及其他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今后,我们要把村级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保证选举公平性、公开性、公正性的制度和办法,防止一些人以赠送、吃请、许诺、贿赂等手段参与基层选举,防止宗教势力和黑恶势力操纵基层选举。
三、如何保障基层主体责任的落实
针对基层的情况和特点,重点就是要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专项整治三个层面加以推进。
第一,完善七项制度。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相关的制度建设,省委的《意见》已经作出了明确安排,包括专题会议、协作推进、图标分责、签字背书、对下约谈、年度报告等14项制度。各级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就基层来讲,除了省委已经明确的制度建设事项,还要抓好以下七项制度的建立健全:一要完善学习上级精神的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提出贯彻的措施,不能因为工作任务重就把学习上级精神的任务丢在一边,不能对上级精神随心所欲、选择执行,而是要完整系统地吃透、不折不扣地落实。二要完善干部包乡包村制度,依托现有的县级干部包乡、乡镇干部包村工作格局以及双联行动中形成的联系帮扶关系,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包抓内容,真正构建起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三要完善检察网络覆盖制度,从基层反腐力量比较薄弱的实际出发,借鉴和推广我省整合检察系统及涉农部门力量、治理涉农领域腐败问题的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普遍设立乡镇、村社检察联络室,聘请基层干部群众担任反腐联络员,及时收集、反馈违法违纪线索,把反腐败这张网织得更严更密。四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聚集、监管薄弱的重点部门和岗位,加强廉政风险的防范、排查和管控,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五要完善片区交叉办案制度,针对乡镇一级人手不足不能办案、人情交织不便办案的问题,探索实行县区纪委统一领导、非案发乡镇纪委异地交叉办案的模式,交叉乡镇不固定、根据需要随时调整,进一步发挥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职能作用。六要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围绕解决基层纪委办案能力弱、办法少、经验缺的问题,采取举办县乡纪检干部专题培训班以及到上级纪委挂职锻炼、抽调参与案件查办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的办案能力和水平。七要完善谈话提醒警示制度,既要及时提醒和督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也要及时提醒和约束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谈话,避免小的腐败问题发酵坐大。
第二,健全五个机制。“3783”主体责任体系已经明确要在全省范围内构建8个机制,基层各级要围绕这些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加强实践探索,不断细化和丰富。同时,省市县乡要联系基层实际,有针对性地强化相关机制建设,在这样五个方面下大功夫:一要健全阳光公开机制,把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作为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间、改进公开方式,让权力寻租、贪污腐败没有空间。二要健全线索督办机制,对纪委搜集掌握的腐败线索跟进排查情况,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都要及时过问,掌握哪些摸排了、落实了,哪些没有跟进开展工作,引导和约束纪检监察机关真正把腐败线索利用好。三要健全检查督促机制,不仅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日常调研的重要内容,还要抽调专门力量,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专项检查,形成有效的外部约束。四要健全群众评价机制,对基层特别是乡村两级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定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好不好要由群众说了算。五要健全定期考评机制,每一级都要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年中、年末各进行一次考核评估,不能对下级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一本糊涂账,哪些研究了、哪些推进了、哪些落实了、哪些还没有干都要一清二楚。
第三,开展六大行动。就是要在抓好19个重点领域治理的基础上,扭住基层最突出的腐败问题,顺应群众最直接的利益关切,集中精力抓好惠民政策规范落实、公共资源规范交易、重点项目规范建设、涉农资金规范使用、执法司法规范运作、为民便民规范服务等六个领域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关方面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和成果拓展,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一项行动的着力重点和工作要求,指导各级把专项治理行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动员全省各方面力量打好这场治理基层突出腐败问题的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