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景区涨价冲动要回归法制思维

29.09.2015  02:14

    9月23日,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旅游局联合下发通知,自即日起至2016年8月,结合甘肃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工作实际,在甘肃省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州价格、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县(市、区)价格、旅游等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原则上不准出台新的上调景区门票价格方案。

    中秋、国庆两大节前夕,省发改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这对很多景区习惯性的节前涨价行为给予了严厉的震慑作用。对广大游客来讲,景区不敢随意涨价了,这是很大的利好。

    今年又进入了发改委规定的旅游景区票价三年一调整的“解禁”年,据媒体报道,今年全国一批4A级以上景区纷纷宣布涨价或即将涨价,而且价格上调20%以上者不在少数。据了解,我省的两大景区,麦积山和莫高窟也在此次涨价行列内,并且涨价幅度还不小。景区跟风涨价的行为很快引起广泛社会关注,对此,国家发改委发布通报,要求各地景区违规涨价行为进行整改。目前,麦积山和莫高窟都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9月8日,国家发改委同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将从今年9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经营者不执行价格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门票价格过程中违反定价规则、程序规定的行为以及门票价格虚高等问题。

    相关部门给景区打预防针,并且规定一年内不准出台新的上调景区门票价格方案,广大公众至少看到了近一段时间内景区不敢任意涨价的希望。然而,在景区门票涨价这个问题上,公众仍然存在两大顾虑:一是严控景区涨价,只是规定了一年的期限,一年后会不会出现集体性、报复性涨价呢?二是“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也似乎给一些特例留了口子,会不会出现什么特例呢?其实,公众的顾虑还是源于政府部门并没有形成监管的长效机制,仅仅靠一时的整治活动,还是很难抑制各地景区涨价的强烈愿望。

    探讨景区价格高企和不断加码的涨价行为,归根结底是我国景区的公共属性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景区虽然属于公共资源,但事实上都属于当地政府管辖。景区尤其是优质旅游资源,其门票收入对当地财政都有相当大的贡献。所以,要形成真正的景区门票正常形成机制,还需要回归法制层面来解决问题。

    2013年10月开始实施的旅游法明确规定了听证会程序,具体内容是,“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显然,认真落实景区调价听证会制度,才有可能抑制景区的涨价冲动。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物价部门、旅游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在景区涨不涨价这件事上,更应该依法走民主决策的过程。同时,各级人大要督促或出台专门的法规,责令各个景区公开门票收入、维护成本、经营状况等财务信息,并做到越细越好。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短时间内遏制住门票上涨冲动,并为进一步逐步淡化门票依赖症,长远规划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时间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