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把牢六关 严防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24.12.2015  11:38

近年来,庆阳市针对一些企业逐步退城入园、以及“大树进城”、“垃圾下乡”等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现象,坚持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严把项目关口、严格环境执法,全面创建“山青水秀的自然生态”,严格控制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把牢项目“环评关”,加强源头污染控制。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庆阳市石油勘探开发环境敏感区周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巴家咀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全市树立科学的招商引资观和“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生态理念,优化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和小城镇建设规划,防止城市工业污染转移。全市环保部门紧紧围绕“3341”重点项目工程和能源化工项目建设,切实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严格把好环评准入关,要求凡是有污染的建设项目,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所有的加工类项目都要进工业园区;所有工业园区,都必须通过环评。

——把牢“三同时关”,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所有新上工业项目,必须落实“三同时”要求,坚决否决消耗高、污染重、难治理、高耗水、高污染的项目上马;坚决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同时,把好项目“引进关”,对新、扩、改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实行污染物源头控制,不环评不立项,不审批不开工,不达标不验收。

——把牢“总量控制关”,加强农村环境监管。全市环保部门以总量减排为抓手,加大新《环保法》的执行力度,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项目落地生产。会同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在全市开展了以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油田开发环境整治、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检查、工业园区污染防治等九个方面为重点的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对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经常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对合水利民屠宰场等10多家生猪屠宰、塑料加工、炼油作坊等企业依法进行取缔和关停,防止了“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有效遏制了“未批先建”、“擅自变更”、“久拖不验”等违法行为,确保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把牢“整治关”,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坚持实行“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的模式,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自2008年以来,先后争取和落实0.98亿元,在153个村实施了中央“以奖促治”和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给项目村配置了压缩式垃圾车、人力保洁车、垃圾收集转运箱等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在全市69个村建立了乡镇环保所,将环境监管网络延伸到基层,农村环保工作逐步加强。

——把牢“第一审批关”,抓好资源开发污染防治。环保部门严守“生态红线”,全面贯彻执行《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格落实油田开发环保第一审批权,依法加大油区、矿区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坚决不允许开发,对未经环评审批的资源开发项目一律不得越权审批、开工建设,有效防止石油煤炭资源开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

——把牢“宣教关”,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将新《环保法》宣传“六进”活动与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相结合,借助科普知识下乡、“双联”行动等活动,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个个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各级环保部门与教育、住建等部门共同协作,大力开展了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命名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省级生态乡镇96个,生态村64个,市级生态乡镇101个,生态村618个;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18所、绿色机关5个、绿色社区15个。(庆阳市环保局 张艳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