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院把好三个关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榆中县检察院始终把维护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梳理驻所检察工作流程和规范,切实把好三道权利关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一是通过“联动式”监督,把好诉讼权利关。完善超期羁押预警动态监督体系,在健全入所出所台账的基础上,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坚持与各办案部门进行案件流程电话通报,及时了解在押人员所处的诉讼阶段,对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的在押人员,坚持随案监督原则,主动督促看守所同办案部门联系,催办案件尽快审结;对法律规定不计入羁押期限的情形,督促看守所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询问,审慎计算办案时限;对于公诉部门退回补充侦查、侦查部门重报案件,及时向在押人员下发《退查案件通知单》和《重报案件通知单》,使案件流程达到“无缝”连接。建立继续留所服刑人员数据库,每月对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情况进行统计,建立信息数据库,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随时修改和补充,确保实时掌握具体人数,防止漏送、超送情况的发生。健全律师会见权告知制度,为保障符合条件的在押人员律师会见权,建立并完善了律师会见权告知制度并通过检察建议及检察官约见谈话等方式,全力保障在押人员依法实现律师会见权。
二是通过“全方位”监督,把好人身健康关。对新入所的在押人员,做好日常入所身体检查。同时,对监区内卫生情况做到日检、日查、日记载。与看守所建立对患病在押人员的月报制度和治疗报告制度,看守所每月将患病人员的名单及治疗情况报驻所检察室备案,确保驻所检察室及时掌握患病人员情况,排查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充分发挥视频监控设备的作用,对监区内在押人员的状态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管教民警采取措施,并注重利用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看守所对患病人员及时进行治疗,对病情严重的,督促办案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变更强制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通过“零距离”监督,把好心理健康关。加强心理辅导与情绪疏导,开展“一对一”零距离帮教活动,针对在押人员的特殊心理状况,以情暖人心,促使其主动认罪服法,积极改造。支持看守所让在押人员与家属互动,奖励部分表现好的留所服刑人员与家人进行双向视频对话,对表现好的未决在押人员,允许其家属到看守所单向视频,亲身了解在押人员服刑状况。为进一步拓展教育效果,在征得相关在押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与管教人员一道,将他们在看守所内一天的起居、饮食、学习、劳动和对家人要说的话等情况摄录成光盘,由驻所检察官和看守所管教民警送到在押人员家中播放,让其家人对在押人员的安全放心,对管教放心。同时,针对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工作。驻所检察室配合看守所适时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知礼数,懂礼仪,树道德”等传统道德教育等活动,组织在押人员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和经典典籍,帮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