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林业(农口)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甘林人函〔2015〕493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生态建设管理)局,省直有关厅局人事处(职改办),兰州铁路局职改办,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的通知要求,为如期做好2015年全省高评会林业(农口)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公示、专题报告等专项条件,要符合《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甘人职〔2007〕18号)、《甘肃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暂行规定》(甘职改办〔2003〕2号)、《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甘肃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及使用办法》(甘职改办〔1999〕18号)、《关于对职称评聘若干政策调整和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甘职改办〔2000〕13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甘肃省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行公示制度的意见》(甘职改办〔2001〕13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职称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事人改办〔2011〕1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二)业绩条件必须符合《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社发〔2010〕47号)、《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的规定和要求。
二、评审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材料
1.破格晋升人员专题推荐报告一式2份,分别由本单位和市(州)、厅(局)职改办(人事部门)报送专题报告,内容主要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术水平、技术能力和业绩贡献。
2.正常晋升人员推荐函。
3.委托评审人员委托评审函,由委托单位职改办(人事部门)出具,经省职改办同意并盖章。
(二)个人材料
1.个人业务工作总结2份。内容主要为个人专业技术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所承担的技术工作及达到晋升条件情况和今后专业技术工作设想等。
2.个人答辩材料5份。经省职改办联审后,提交评委会评审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要按照《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文件)规定参加答辩。答辩人员要按文件要求准备个人汇报材料,确定1篇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国家权威期刊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作为答辩论文,并在报送材料时提交5份该论文复印件。封面注明“×××同志答辩论文”。
3.专业身份材料。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文件)、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属外语、计算机免试者须报送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近5年来年度考核情况、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书、单位公示结果报告。
4.业绩成果材料。论文、著作、成果鉴定报告、获奖证书(文件)、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证书(文件)、学术团体任职证书(文件)以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专业身份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l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排序与填写的材料目录顺序相一致),封面注明“×××同志评审高级工程师专业身份、业绩成果材料”。所有收审的原件材料在评审会报到时清退,复印件不退。
5.评审表格。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国家人事部制)一式3份;
(2)《评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30份,按上报程序逐级加盖公章;
(3)《评审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正常和破格晋升人员分别填写,并在“符合硬化条件成绩”栏中填写被评审人员的业绩条件及符合评审条件中的哪一条),请各市(州)、牵头单位汇总、填报,并经同级职改办审查后上报;
(4)《评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评审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律A3纸打印,不得手写、涂改,同时报送电子版,以便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电子版一律用Excel制表,《评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文件名格式:(年度)+单位名称+(姓名)+拟晋升职务名称,如:(2015)兰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张三)高级工程师;《评审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文件名格式:(年度)+高评会所在单位+(系列名称或专业名称),如:(2015)省林业厅(高级工程师)。
三、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上一年度未进行考核或考核结果未达到要求者;
2.任职条件有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含破格)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未达到规定标准者;
3.没有市(州)、厅(局)职改部门推荐意见、单位公示报告或评审表、简表及登记表未加盖印章者;
4.破格晋升人员无市(州)、厅(局)职改办专题报告者;
5.评审所用表格不符合职改办规定统一样式者;
6.不按组织程序上报,或个人上报材料者;
7.上报材料未附业绩、成果、外语、计算机、学历等有关原件者;
8.不属于评审任职资格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申报条件的;
9.上次评审会未通过,至今仍无新成果的人员;
10.评审用表不符合规定或内容填写不详实的,不符合报送时间者。
(二)拟评审资格名称统一为“高级工程师”;打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特别要求的除外)。
(三) 请各市(州)及各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将上述安排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评审材料的审核与上报工作。评审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报送地点:省林业厅人事处(兰州市秦安路1号508室)。联系人:王娟娟,电话:(0931)8839057。
特此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