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跃技术市场 提振经济信心 ——甘肃技术市场“十二五”发展回顾

05.08.2016  13:35

一、技术交易总体情况

十二五”期间,甘肃技术要素流动活跃,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技术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实现“一个翻番”和“两个突破”。“一个翻番”是指合同成交额实现翻番,“十二五”期间技术合同成交额471.3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3倍,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两个突破”是:2011年技术合同成交额52.6亿元,突破50亿元;2013年技术合同成交额100.1亿元,突破100亿元。

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是衡量技术交易对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的常用指标。“十二五”期间,技术合同成交额占GDP的比重从2011年的1.05%提高到2015年的1.92%,技术交易对甘肃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进一步增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技术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凸显。同时,技术合同成交额相对R&D经费的比值从2011年的1.08增长到2014年的1.5,技术交易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方面的规模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二、技术交易的特点

(一)技术服务为主,技术开发在曲折中前进

十二五”期间,我省技术服务合同成交额从36.4亿元增长到106.1亿元,所占全省技术交易额的比例从69.2%增长到81.4%。技术开发作为技术交易中含金量较高的合同类型,呈现出先增加后减少的趋势,合同成交额由2011年的8.1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23.1亿元,之后又持续下降至2015年的10.6亿元。

(二)交易机构增加,大额交易成为主导力量

我省共有626家卖方机构,其中成交额亿元以上的机构91家,总成交额388.8亿元,占全省交易总量的82.5%。10092家买方机构,其中成交额在亿元以上69家,总成交额135.2亿元,占全省交易总量的28.7%;成交额在千万到亿元的有797家,总成交额228.3亿元,占48.4%。

(三)流向结构优化,技术转移扩散能力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省技术流向本省、外省市的比例结构不断优化,从2011年的47:53调整到2015年的39:61。2015年流向外省市的比值增长到60.6%,我省技术辐射面和辐射量都快速提升。陕西、北京和新疆是我省技术输出的重要地区,技术成交额分别达25.4亿元、25.3亿元和18.8亿元。

(四)企业成为主力,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凸显

十二五”期间,企业依然是技术交易的主体力量。全省626家技术卖方机构中,企业422家,占67.4%;事业法人129家,占20.6%;机关法人29家,占4.6%。从技术输出看,企业技术成交额达346.8亿元,占73.6%;事业法人成交额101.4亿元,占21.5%;机关法人成交额18.0亿元,占3.8%。从技术吸纳看,企业共吸纳技术合同11633项,成交额390.8亿元,占82.9%。

(五)产权市场完善,知识产权类型更加丰富

十二五”期间,共有5880项技术交易涉及知识产权,涵盖技术秘密、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生物医药新品种权及设计著作权等七类技术,成交额169.1亿元,占35.9%。其中技术秘密合同交易额73.76亿元,占15.6%;专利和植物新品种类型的技术交易增长迅速,技术合同成交额分别为47.5亿元、35.29亿元,占10.1%、7.5%。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调动创新主体积极性

创新主体参与度不高。2015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320家,而开展技术合同交易的仅有52家,成交额62.3亿元,占年度企业总成交额70.7%;仅有5所高校和30家科研机构有技术输出,成交额分别为1.4亿元和30.4亿元,创新主力军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我省创新主体成果转移转化的潜力和空间巨大。因此,加强政府、高校、企业、中介机构的联动,形成全方位、立体的技术转移体系,加快促进技术转移到企业,建立企业早期介入机制;研究和完善体现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激励政策,设立甘肃省技术转移专项资金,充分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二)推动区域均衡发展

区域技术市场发展不平衡。“十二五”期间,从技术合同的登记地点来看,兰州、天水市、酒泉市3市的成交额占全省交易总量的54.1%;从技术输出额来看,兰州、酒泉、天水、张掖、平凉5市输出金额379.9亿元,占比80.1%;从技术吸纳额来看,兰州、武威、酒泉3市吸纳金额327.4亿元,占比70.6%。因此,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创新基础好,科技实力较强的区域加快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围绕区域发展战略构筑区域性与行业性纵横交错的技术转移组织体系;加强技术交易分类指导,研究推广技术交易密集区的发展模式,发挥兰白科技改革创新试验区创新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欠发达地区的技术市场建设。

(三)扩大技术机构交易规模

交易机构技术规模偏小。“十二五”期间,我省626家卖方机构中535家机构仅完成全省成交额的17.5%。10092家买方机构中9226家机构成交额在千万以下,成交额107.9亿元,占全省总成交额的22.9%。因此,加强科技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科技需求侧同技术研发侧、成果转化侧贯通起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搭建政府投入为引导,融资担保、风险投资配套衔接的科技投融资平台,促进技术市场与金融市场的融合,实现科技创新链与金融资本链结合,缓解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