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执行成效兑现庄严承诺 ——我省各界齐心协力解决执行难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这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向执行难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部署后,我省各级法院立即动员、迅速部署,紧紧依靠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省法院案件执行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1月至8月,全省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9516件,同比上升38.7%,结案29640件,同比上升43.27%,执行到位金额61.8亿元,同比增加27亿元。
社会各界共克执行难
“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向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从这一刻起,向执行难发起总攻的“冲锋号”正式吹响。
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之后,省高院立即向省委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和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泽巴足高度重视。王三运专门为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发挥改革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威慑力,扫清执行工作的“拦路虎”,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
6月7日,省委政法委牵头召开了全省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省上52家单位的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共同签署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承诺书》。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全省上下已经形成支持、协助、配合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省人大向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通告》,省政协对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解决对策和措施。
各级法院主动作为
我省法院把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当前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省高院党组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了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29条措施。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和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翔分别与17个中级法院院长、执行局长签订了“军令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各中、基层法院分别结合当地实际,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制定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具体方案,确定了详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各中院对辖区法院院长和执行局长进行约谈,签订“军令状”。同时,全省各级法院党组在人员、装备上给予执行部门特别倾斜,根据实际需要增配和调整人员,充实执行力量。目前,全省法院正在以破釜沉舟的勇气、铁肩担责的精神,积极进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稳步前进。
自我加压网上征案
为确保有财产可执案件在两年期限内全部执行完毕,6月1日,省高院刊发公告,面向全省征集有可执行财产、有可执行条件而未执行的案件线索。通过网络受理未执结案件当事人的申报,经查属实的将作为省高院挂牌督办重点案件,由各级法院执行局领导包案督办,限期执行完毕并答复申报人。
为了全面掌握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真实情况,省高院首先对基层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实证分析,并针对突出问题,派出7个工作组深入全省开展调研,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甘肃向执行难宣战”专项行动。同时,在每个市州选择典型案件,统一指挥,三级法院跨区域联合协作,共同执行。
全力推进信用惩戒
为了提升全省法院的执行能力,各级法院全面升级“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在提升查控时效的同时拓展信息对接的广度和深度。
在此基础上,省高院全力推进信用惩戒,要求所有的执行实施案件在立案后必须向被执行人发财产申报令,对拖延申报、虚假申报、拒不申报的依法处以罚款、拘留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法院通过网络向社会推送全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各级发改、工商、税务等部门在行政审批、行业准入、招投标和借贷融资时,主动上网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一律“红灯”。同时,为了彻底整治消极执行行为,省高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治理消极执行行为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消极执行的情形和责任查究。
认真核查高效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在6月10日前全部完成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为了确保案款清理落实到位,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翔给各中院院长打电话,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集中清理工作。各级法院安排专人,在财务和办案人员的配合下,对执行案款专户进行系统清查,逐笔核对甄别,逐笔登记发放。款项与案件无法对应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发还及清退的,逐笔作出书面说明,建立专门台账管理。
7月下旬,省高院派出三个工作组,对全省17个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的案款清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场指导,现场检查。目前案款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