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找满意工作 兰州市就业部门工作人员为您支招

18.02.2016  12:04

    原标题:节后找工作,这些事项请您多留意

    兰州晨报邀请兰州市就业部门工作人员为求职者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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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春节过后,许多求职者会考虑重新择业,大量进城务工人员来到城市打拼,毕业生也将进入职场,求职高峰如期而至。为此,本报邀请兰州市就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为求职者在找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和种种维权措施等方面进行“支招”,希望帮助求职者早日找到满意的工作。

  目前,兰州市共有11家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2015年度资格审查合格、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资格的27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其中,春节后,11家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陆续组织各类大型招聘会或洽谈会,求职者可自行前往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参会。

   ●怎样防止在求职时受骗

  一般职业介绍骗局有两种:一种是花言巧语说动求职者,许诺可以找到工资很高的工作,然后收取定金、介绍费和手续费,之后他们便逃之夭夭;另一种是有些人假装是某公司或某饭店等单位的招聘人员,他们通常会吹嘘自己的单位如何好、待遇如何高,但是他们招工都有一个条件,就是工作前必须交押金,求职者往往工作没找到,还被骗了钱。

  ●要尽可能与用人单位面谈

  通过职介机构介绍的工作,求职者要尽可能与用人单位面谈,接到录用通知后,要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要留意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周围的环境以及工作现场是否安全卫生、企业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能够自由进入等基本情况。

   ●收取押金、扣押证件违法

  按规定,签合同时,用人单位没有权力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定金和保险金;用人单位要求扣押身份证件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签订劳动合同要多注意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督促其签订。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必须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工作中注意保留有关证据

  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出勤记录、出入牌等;民办职介机构的收费单据等,如果今后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时,这些都可能成为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

  ●侵犯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等;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规定的,如提供虚假信息、违法乱收费等的情况时,可以进行投诉。(记者田玥)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