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批次食糖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29期)

04.12.2015  1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47批次食糖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共涉及9个省份25家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检覆盖甘肃省的4个市州的5家生产企业和10个市州的12家经营企业。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标称甘肃广河县富海清真糖果有限公司生产的姜汁红糖、大枣红糖、产妇红糖、纯正红糖总糖分不合格,标称郑州凯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蔗糖分不合格,标称北京金龙顺昌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色值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涉及外省的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情况通报了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涉及甘肃省内标称生产企业的不合格情况,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标称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处置,标称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所在地金昌市、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及时采取停止生产、下架、召回等措施;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市场清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被抽样单位和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州临夏、金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1月20日前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三、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省内的2家大型食糖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了抽检,抽取的样品全部合格。企业名单见附件。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12331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51204-食糖.xls

2、 食品抽检合格-20151204-食糖.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