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严查扶贫领域腐败 县委书记负廉政建设第一责任

24.03.2016  13:25

    原标题:我省将严查扶贫领域腐败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3月22日,省纪委、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扶贫领域开展“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专项行动。

  通知提出扶贫开发重点县县委书记负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县长对资金规范运行、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负责。各级扶贫、发改、财政、农牧、水利、教育、卫生、人社、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扶贫资金监管使用、项目建设履行监管责任。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县(市、区)上述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主管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负主体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扶贫资金使用负监督责任。(记者 李杨)

( 编辑:宋燕)